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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公布2025年赣州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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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21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市行政审批局印发了《关于公布2025年赣州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现就《通知》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2年8月,赣州市政府印发《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212号)促进赣州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显著增强中介服务供给能力、市场活力,初步形成与省域副中心城市相适应的中介服务业发展格局,并发布《2022年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强调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管理。2025年4月,市行政审批局对照《2023年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关于公布2025年赣州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和规范中介服务市场两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1.严格实行清单管理

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一律不得要求行政审批申请人承担费用。对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2.规范中介服务市场

项目业主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符合《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其他中介服务,必须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关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中介服务市场按照《清单》中的行业规范和市场规范要求,建立完善服务承诺、执业公示、执业记录、公开选取等制度,规范中介服务市场行为。

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主要特点

1.强化清单约束性:明确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从源头上杜绝“清单外中介服务”,确保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依法依规设定,避免变相增加企业群众办事成本。

2.突出便民惠企导向:规定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的费用不得由申请人承担,同时禁止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打破行业垄断,保障企业群众自主选择权,减轻企业群众经济负担和办事困扰。

3.规范中介服务选取机制:要求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原则上通过中介超市选取机构,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中介服务公开透明交易,减少人为干预,提升选取效率,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

4.加强全链条监管力度:行业主管部门需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市场监管制度,通过规范执业行为、强化信用管理、打击违法违规等举措,构建“事前规范、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全流程监管体系,保障中介服务质量,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解读人:中介超市  黄俊睿

咨询电话:0797-816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