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项目落地开工,提升工程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全力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2024年11月14日,市行政审批局印发了《赣州市高效办成“施工许可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4〕8号)要求,赣州市对标粤港澳大湾区先进经验,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针对企业反映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涉及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消防设计审查办理环节多、材料重复提交、审批周期长等问题,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市住建局等部门,结合国家和省级“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部署,深入调研深圳、杭州等地的创新做法,广泛征求市直部门、县(市、区)及市场主体意见,经多轮修改完善后形成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提效率”为核心,将建设项目开工涉及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主要内容包括:
(一)服务对象。全市范围内需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
(二)服务内容。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等4项跨部门事项集成并联办理,企业可自主选择全部或部分事项,实现“按需办理”。
(三)办理方式。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和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次办好”,全流程在线审批,电子证照线上核发,实现“一次不跑”。
三、主要特点
(一)对标先进,整合资源。“一套表单”共享信息,整合施工许可、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报表单,精简施工许可填报字段,共性信息只需填报一次,企业填报字段减少40%以上。“一套材料”精简优化,明确材料清单及容缺要求,可共享材料免重复提交,材料精简率达30%以上。
(二)流程再造,数字赋能。服务流程标准化,编制统一办理条件、时限、流程等规范,确保市县同标、同质办理。
全流程电子化,支持电子印章申报、电子证照核发,企业全程“零跑动”。
(三)按需办理,灵活高效。企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选择办理全部或部分事项,满足个性化审批需求。
附件:《赣州市高效办成“施工许可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解读单位: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解读人:投资项目审批科 刘华山
咨询电话:0797-8161352
赣州市高效办成“施工许可一件事”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4〕8号)要求,加快建设项目落地开工,提升工程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全力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赣州实际,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 强化数据共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一件事按需办”“一件事接着办”,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全市范围内需要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
(二)服务内容。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等事项集成并联办理。
(三)办理方式。申报单位在江西政务服务网(赣州区)—本地特色服务—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线上申请,实现“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次办好”。审批通过后,事项办理成果以电子证照形式线上核发,企业可自行查阅、打印、下载。
三、工作任务
(一)整合“一套表单”。按照要素“最少必要”的原则,除审批部门必须保留的申请表单材料外,将各部门申报表单整合为一张综合性申请表,减少重复要素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施工许可一件事”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事项的共有信息只填一次,相关单位或个人共享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定向分发。
(二)梳理“一套材料”。精简、优化、合并“施工许可一件事”办理所需提交的材料,形成一张材料清单,明确所需材料名称、形式、规格、能否容缺等内容。按照重复材料只收取一份、可共享互认材料不再提交、除有法律法规要求收取纸质材料一律不得限定介质、容缺告知承诺材料和事项应标尽标的要求。
(三)编制“一个标准”。通过标准固化“施工许可一件事”办理的条件、方式、流程、表格、材料等,构建规范的服务体系,做到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四)统一受理方式。“施工许可一件事”所涉及的具体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集中办理,方便企业、群众线上申报。
(五)实现“一次不跑”。实现全流程在线审批,申报企业可采用加盖有效CA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进行申报,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审批部门在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审批完成后直接制发电子证照;申报企业可以通过申报端口查询办理进程、下载相关电子证照,不需到现场提供申请材料和领取相关结果电子证照,真正实现“一次不跑”,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职责分工
(一)行政审批部门。牵头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或明确的时间内提出办理意见,制发结果文书或证照。
(二)住建部门。即时查收、核对推送流转的联办信息和材料,负责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等办理事项业务审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或明确的时间内提出办理意见,制作结果文书或证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责,进一步优化我市办理建筑许可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材料、缩短办事时限,确保“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同推进。各级行政审批、住建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强综合窗口人员培训,各级住建部门要严格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及时跟进监督检查。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一件事”新举措,面向企业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附件:1.赣州市高效办成“施工许可一件事”申请表
2.赣州市高效办成“施工许可一件事”申请材料清单
2024年 月 日
附件1
赣州市高效办成“施工许可一件事”
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工程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联系人姓名:
申请单位联系人电话: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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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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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 |
□新建 □扩建 □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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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规模 |
□房屋建筑工程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装饰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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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造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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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造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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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造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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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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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桥梁或管线总长度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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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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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开工时间 |
年 月 日 |
合同竣工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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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需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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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消防设计 |
□是 □否 |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采取加强性消防设计措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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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设工程情形(详见背面) |
□(一)□(二)□(三) □(四) □(五) □(六) □(七)□(八)□(九) □(十) □(十一) □(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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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和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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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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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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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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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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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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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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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名称 |
结构 类型 |
使用 性质 |
耐火等级 |
层 数 |
高度(m) |
长度(m)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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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 |
地下 |
地上 |
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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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加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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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 |
装修部位 |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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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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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所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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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用途 |
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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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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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保温 |
材料类别 |
□A □B1 □B2 |
保温所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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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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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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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及其他 |
□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其他灭火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 □防烟排烟系统 □消防电梯 □灭火器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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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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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设工程情形: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附件2
赣州市高效办成“施工许可一件事”
申请材料清单
1.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
3.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
4.施工合同
5.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
6.建设工程建设资金落实、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容缺受理+承诺制”办理承诺书
7.消防设计文件(图审单位审核盖章)
8.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