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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公布赣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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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231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梳理编制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14号),要求市、县对照省清单7月底、8月底前编制并公布市级、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616日,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赣府字〔202234号),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快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78日,市审改办印发《关于梳理编制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牵头组织49个市直(驻市)单位对照《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认领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719日,市审改办汇总形成了《赣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市、区)和市直(驻市)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文稿修改完善后,于727日通过了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的部门职能匹配审查和合法性审核。

、主要内容

文稿包括正文和附件,正文共三个部分:

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各县(市、区)要对照《赣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8月底前编制并公布本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调整工作,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三是加强行政许可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各地各部门要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应统一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动态管理。

同时,文稿附件还公布了赣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三、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此次清单编制全面对照省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认领为常态、不认领为例外”的原则依法编制而成,我市无自行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均来源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江西省地方性法规,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对清单进行了审核,确保了我市清单权威性。同时,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驻市)相关单位逐项梳理了行政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以及设定和实施依据,统一了全市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机关等要素。

二是一张清单管理。此次清单覆盖了市、县、乡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涵盖了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等37个市直(驻市)单位353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85项,县级267项,乡级5项,实现了一张清单管许可。结合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实际情况,在清单中将114项(主项)行政许可事项明确由市行政审批局实施。需要说明的是,未纳入本清单的,各地各单位一律不得违法实施,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清理整治各类变相许可。

三是强化审管协同。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是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的两个阶段,缺一不可且同样重要。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审管协同互动意识,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上来。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政策依据告知审批部门,审批部门要第一时间将审批结果推送至监管部门以便事中事后监管,监管部门的执法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审批部门,形成审批和监管“双推送、双回路”机制,实现审管协同无缝对接。

解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解读人:杜晓勇
    咨询电话:0797-8399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