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赖勤代表:
您在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动态调整“市县同权”事项清单的建议》收悉,我局为该建议的主办单位。您提出的关于对“市县同权”改革事项运行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调研摸底,结合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各县(市、区)的承接能力,动态调整“市县同权”事项清单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县同权”事项第一次调整情况
2022年7月,我局始终坚持需求导向,聚焦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按照“基层点单、市级端菜”的原则推行“市县同权”改革,综合运用“直接下放”“下放实质性审核权”“服务窗口前移”三种方式,将市级118项审批服务权限下放至县级办理,同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企业群众的事就近办、快捷办、省心办。
2023年11月,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我局对“市县同权”改革事项进行了第一次优化调整。通过走访大厅、企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深度分析第一批已纳入改革118个事项的办理情况,掌握了解各地企业群众的事项办理需求,对全市零办件事项、省级已收回事项、法定为县级权限事项、县级承接能力不足事项、市直单位建议收回事项等67个事项不再列入下放,根据基层需求新增事项54项。经多次调研论证和征求各方意见,我们取消了“服务窗口前移”的放权方式,将“下放实质性审核权”事项由县级直接使用审批专用“2号章”办理,最终采取“直接下放”和“下放实质性审核权”两种方式,将市级105项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办理,事项下放的精准度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
关于部分事项“零办件”问题,105项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县(市、区)实施前在全市范围内均为有办件事项。自2024年1月正式运行以来,部分事项因存在政策法规调整、市场环境不景气、下放前办件不多、事项存在季节性办理等情况,同时受各地经济发展差异影响,下放后在县里会存在部分事项“零办件”情况。
二、关于2025年“市县同权”事项调整情况
根据省政务服务办印发《关于做好政务服务“市县同权”“县乡联办”“乡村随身办”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对“市县同权”改革放权方式进行了调整。对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规定实施层级的事项,采取“直接下放”的方式,做到市、县两级均可实施;对法定实施层级包含“设区的市级”但不包含“县级”的事项,采取“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由县级初审、市级盖章出件,对涉及现场评审勘验等程序复杂的事项,市级部门派人参与现场勘验、专家评审及其他审批过程,县级部门协助开展。
今年上半年,我们对105个“市县同权”改革事项的办件数量、基层承接情况等再次进行了研究分析,拟将全市零办件事项、县级无能力承接事项、上级要求收回事项、已取消事项、法定改为县级权限事项等34个事项不再纳入改革清单,其中全市有9项自2024年1月以来“零办件”,拟收回市级办理。截至目前,我们初步梳理出可下沉各县(市、区)实施的事项共71项,其中“直接下放”20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51项。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市县同权”改革,结合对标深圳政务服务规则规制改革工作,再次摸清基层需求,今年年底前发布调整后的“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同时运用智能技术手段,通过远程视频办、推动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运用等方式,进一步减少线下审批流转环节,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5月1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杜晓勇 13576745634
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代表姓名 |
赖勤 |
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
信丰县发展改革委 1397977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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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标题 |
关于动态调整“市县同权”事项清单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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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编号 |
204 |
建议分类 |
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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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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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态度 |
满 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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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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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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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满 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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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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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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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意见: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注:1、建议分类务必按要求和实际情况填写;2、必须代表本人签名;3、此表一式三份,请代表本人填写后,一份寄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邮编:341000),一份寄市政府督查室(邮编:341000),一份寄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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