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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局机关工会“五必访”走访慰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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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关心机关工会会员的工作和生活,通过上门走访慰问,及时协调化解矛盾,帮助机关工会会员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理解,生活上照顾,特制定如下“五必访”制度。

一、工会会员生病住院、结婚、符合政策的生育必访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应予看望慰问(一年内同一病种慰问一次,由工会会同机关工会会员所在科室分管领导以及科室代表前往看望。)不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600元慰问金,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结婚、符合政策的生育,分别可发放不超过600元的慰问品。

二、工会会员或直系亲属丧事必访

工会会员或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应予慰问(由工会会同职工所在科室分管领导以及科室代表前往慰问)。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三、遭遇天灾人祸等重大困难必访

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局机关工会根据会员困难情况应给予帮扶、救助和慰问(由局机关工会会同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代表前去慰问,慰问金为1000/人次。特别困难须另行补助的,必须报局长办公会审定,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慰问金

四、工会会员家中发生重大矛盾必访

工会会员家中发生重大矛盾,由局机关工会配合会员所在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一道登门了解情况,协调双方关系,调和双方矛盾,为工会会员排忧解难,使其安心工作。

五、工会会员退休、重大节日必访退休会员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召开座谈会(可备适当的干鲜水果)予以欢送,同时可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春节或重阳节期间,工会可会同分管领导专程登门看望慰问困难退休职工,了解生活、身体情况,关心和解决他们的疾苦和困难,慰问金为600/人次。特别困难须另行补助的,须报局长办公会会审定。

本制度自2018330日起执行,由行政审批局机关工会负责解释和实施。下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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