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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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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中心管委会领导班子民主、科学、规范决策,强化中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

  1、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部署、改革方案等重要问题。

  2、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3、本单位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安全稳定、市级以上荣誉单位、人选推荐、对干部职工的考核、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4、本单位党的建设、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问题。

  5、在内部管理过程中对人、财、物所作出的重要决策、决定。

  6、涉及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置、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7、单位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由管委会党组管理的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调动、交流、考核、解聘、表彰、奖励、处分和后备干部人选、职工待遇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基本建设、房屋修缮、设施改造、增加计划。

  2、向上级争取重大项目的资金、政策。

  3、采购物资计划。

  4、国有资产处置。

  5、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计划安排。 

  6、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使用

  1、1万元以上资金的使用、拨付等。

  2、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及决算报告。

  3、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的使用。二、“三重一大” 决策必须遵循的原则

  “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论证,实行科学决策。

  三、“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必须经过决策酝酿、集体决策和执行决策程序,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向纪检组书面报告拟决策的内容,并邀请对口纪检组进行监督。             

  (一)决策酝酿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2、由牵头科室负责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汇总记录,准备相关资料报送分管领导,按规定程序提出初步议题,并将议题的有关材料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送达参会人员,保证其有充分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3、班子成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4、选拔任用干部,在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前,应先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

  (二)集体决策

  1、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班子成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并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对讨论的问题,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2、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最后发表意见。

  3、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出决策。

  4、领导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应形成会议记录。

  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由中心管委会秘书科负责会议记录。会议文件及有关讨论情况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三)执行决策

  1、“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会议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3、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四、决策监督

  (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所分管的部门(科室)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要依照“廉政准则”规定,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要按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在述职述廉时,要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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