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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行政服务中心2007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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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行政服务中心2007年工作要点

(赣市府办发[2007]29号,2007年4月30日印发)

2007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十分重要。今年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一条主线,六个重点”工作部署,以“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规范、廉洁、高效”为服务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完善功能、延伸服务、规范管理、提升水平,统筹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效能,推动赣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核对行政服务项目,健全政务公开机制

1、进一步核对和规范进驻行政服务项目。要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核对和规范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认真编制行政服务项目目录。要对照省、市目录,严格区分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规范项目名称,确保项目名称、设定依据、程序等要素的一致性,切实解决目前各地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审批界定不明确,许可、审查、备案项目不分,项目名称不统一,项目数差距较大,实施不规范等问题,确保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规范实施,推进依法行政。

2、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要落实政务公开要求,通过网站、触摸屏、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向社会公开办事项目、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利用网页、胸卡、席卡和工作人员社会监督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和工作单位;通过政策汇编、制度汇编、网上浏览等向社会公开服务规范、考核办法及违规责任追究制度等;要根据审批服务事项的增减、办事程序的变更,及时调整服务指南。

二、贯彻应进必进原则,完善集中办事功能

3、进一步增加、充实窗口行政服务项目。要按照《行政许可法》集中办理制、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窗口”的要求,进一步增加、充实窗口行政服务项目,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管理,以及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除经本级政府批准的以外,均应进入窗口办理。

4、积极推行许可权相对集中工作。要按照 “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政府执行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率,创新政府管理的意见》(赣市府发[2007]1号)中关于“整合各部门内部审批职能,试行相对集中许可权工作,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统一送达许可决定”的要求,积极推行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工作,做到“六个到位”,即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到位、办理流程规范到位、人员配备到位、窗口授权到位、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科室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到位、单位与窗口电子网络联接到位。

三、抓好人员选派管理,坚持窗口充分授权

5、切实抓好窗口工作人员选派管理工作。要按照省、市有关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文件中规定的“选派至少2名以上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且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员,进驻窗口并稳定工作两年以上”的要求,督促窗口单位认真做好人员选派工作,确保人员进驻到位;要进一步明确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权,通过制度约束,从考勤、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方面对窗口工作人员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窗口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进行调整、奖惩,或临时顶岗换人时,必须事先征得行政服务中心的同意。

    6、督促窗口单位对窗口充分授权。要完善窗口首席代表制度,首席代表由窗口单位的负责同志或者内设机构的负责人担任,窗口单位对首席代表实行明文授权,首席代表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本单位办理行政服务事项;刻制和使用“行政许可(审批)专用章”,除明文规定必须使用单位公章外,窗口一律使用“行政许可(审批)专用章”;健全单位与窗口的衔接机制,确保办件的主要环节在窗口完成,在窗口统一受理和出件。

四、推进便民服务举措,创新审批服务方式

7、推进便民服务举措多样化。要开设为办事群众导办咨询、提供样表、代填表格、网上答疑等服务项目,完善“人性化”服务措施和设施;有条件的县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在逐步完善自身整体功能的同时,在乡(镇)建立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延伸机构,通过延伸行政服务链条,形成县乡两级服务网络。要确保群众对行政服务中心的满意率达到98%以上。

8、进一步改革审批服务方式。要从严审核办理项目的申报条件、材料、环节等,着力精简非法定程序和环节;要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进一步提高项目报建效率;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健全首问责任制、告知承诺制、一审一核制,推行联合年检,对重大投资项目试行全程代理服务制度。要确保承诺期限内的事项办结率达到99%以上。

9、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推行网上受理和预审。要建立网站,实现网上公告、网上公示、网上查询、网上投诉和网上监督功能;要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要求,努力实现政务网络平台与行政服务中心及窗口单位局域网系统连接,窗口单位的自动化办公网络延伸至窗口,在窗口设立终端,与窗口对接,逐步推行网上受理和预审。

五、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协调监管措施

10、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要进一步明确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定位,明确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履行的职责;要切实解决招标投标中心机构设置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市编委下发的机构设置通知精神,使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明确,真正做到“管办分离”。

11、进一步完善对行政服务行为的监督体系。要健全行政服务工作制度,窗口办理行政服务事项做到“六公开”,即: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审批依据、公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和公开收费标准,实行“六办制”,即 直接办理制 、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上报办理制、明确答复制和“一票”收费制;要加强对窗口收费行为的监督,确保所办理事项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合法有效,按票款分离的原则设立收费专窗,收费直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要建立对窗口工作科学的考核考评体系,量化考评指标,每月进行考核, 通报表彰红旗窗口;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监督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服务工作纪律和有关责任追究办法。

12、加强对招标投标竞标交易业务的协调和监管。行政服务中心(招标投标市场管委办)要加强对招标投标中心的日常管理,要制定、出台对招标投标各项竞标交易业务的监管制度和办法,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使招标投标活动在公开办事、公正透明、公平合法、高效服务上取得新进展;招标投标中心要积极配合行政服务中心(招标投标市场管委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努力解决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维护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13、开展对专业办事大厅及分中心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要按照《江西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经政府批准,因场地等因素无法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各类专业办事大厅及分中心开展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出台具体的监督、考核实施办法,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考核,狠抓工作落实,促进提高效能。

14、对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市行政服务中心要继续对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行指导;年底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市招标投标市场管委办)将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对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情况、主要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六、加强中心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5、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要开展目标管理、业务竞赛,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政服务中心及招标投标中心始终处于“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态势。

16、抓好硬件设施建设。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切实解决办公场所、交易场所不能满足需要的问题,要配备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必要的办公设施;要积极做好计算机辅助评标的工作,建立和完善综合专家库的管理和抽取系统;要配置电子监控设施,加强对招标投标交易的现场监督。

17、开展政治、法制和业务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要制订学习培训制度、计划,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法制和业务培训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执法能力、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落实文明服务的基本要求,切实做到规范服务、科学服务和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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