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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苏区振兴办机构设置(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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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赣州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为市政府主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工作办公室、瑞(金)兴(国)于(都)经济振兴试验区建设(以下简称瑞兴于试验区)工作办公室牌子。行政编制16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内设综合科、政策研究科、推进督导科(对口合作科)和对口支援科( 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科 )4个科,以及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研究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综合科

负责与上下级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对外联络、交流协作工作;负责机关日常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文电、会议、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档案、财务、机要保密、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推介工作。

(二)政策研究科

负责拟定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先行先试政策的建议;负责对《若干意见》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分析研究和评估论证,提出对策建议;负责起草重要文稿;牵头协调向国家部委、省直部门对接汇报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并争取重大支持。

(三)推进督导科(对口合作科)

负责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相关规划文件的贯彻落实、协调推进、督促指导;负责组织实施示范区建设考核评价,开展示范区经验总结推广等工作;负责起草示范区建设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的建议,承担国家、省重要规划的政策衔接;拟订苏区振兴重大资金安排建议,开展重大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推进示范区建设试点示范事项,统筹推进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建设;负责做好赣州市与深圳市对口合作的协调推进工作。

(四)对口支援科( 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科 )

负责协调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省直部门、省内高校及科研机构对口支援工作,研究提出“援县促市”事项,并做好事项跟踪落实;牵头负责组织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实施和落实,拟订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建议;牵头负责新时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和全市争资争项工作考核。

(五)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研究中心

负责《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落实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督促落实;承担新时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全局性、战略性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苏区振兴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北楼五楼,办公室房号有五楼会议室和501、504、505、506、507、508、509、510、511、512、513、514等12个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gnzxb8196231@126.com,办公电话0797-899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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