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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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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围绕党的二十大召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文旅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进责任落实、风险识别、隐患整治、培训教育、能力提升全覆盖,全面提高统筹能力、基础能力、处置能力、管理能力,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以持续稳定的安全环境, 助力“三大战略、八大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认真开展专题宣传教育。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内容,部署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市场监管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均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下不再重复列出)

2.推动落实中央及省、市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赣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结合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落实《全省旅游行业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责任、措施和要求,加强检查督导,确保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安委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市场监管科、办公室)

二、健全完善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压实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与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年度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市场监管科、办公室)

4.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强化安全监管力量建设,有效防范化解文化旅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局机关科室、属单位)

5.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督促文旅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措施,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局机关各科室、属单位)

6.完善行业齐抓共管体制机制。按照安全生产“融合年”工作要求,推动落实市文化市场和旅游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每季度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加强调研学习、会商研判、信息通报和预警发布。不断健全假日工作督导机制和安全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间的横向互动协作,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实施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提升监管效率,形成行业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市场监管科)

三、推深做实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7.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按照《赣州市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强化旅游包车管理、景区及周边客流管控、火灾防控、食品卫生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出境游安全、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等管理,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单位的经验等方式,落实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8.重点时段重要节点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积极联合公安、交通、应急、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元旦春节、五一、暑期汛期、国庆、岁末年初等时段节点文旅行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常态化“体验式”暗访评估,按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强化对天堂寨、万佛湖等重点风景名胜区、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四、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9.抓好科学精准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最新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折不扣、慎终如始的执行分时预约等各项防控措施,并纳入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督导检查内容。抓好各类文化场馆、旅游场所开放管理,加强文旅聚集性活动审批管控,坚决阻断疫情通过文化旅游行业领域传播和扩散的风险。(市场监管科、局属各单位)

10.持续开展行业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工作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研判机制的通知》要求,配合省文旅厅对文化和旅游行业“山岳型旅游景区”“文物古建筑”等自然灾害风险开展调研,重点加强对汛期等自然灾害多发、易发、高发时段的督导调度,落实景区关停日报告、隐患排查周报告、受灾统计月报告制度,完善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措施,全面提升行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能力。(市场监管科、规划产业科)

11.强化行业火灾防控。持续推进文化旅游行业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各项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紧盯A级旅游景区、公共娱乐、文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指导督促直属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及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突出风险,及时发现问题并跟踪整改。(市场监管科、局属各单位)

12.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督促加强对城市内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消防、特种设备、游乐等设施的检测维护,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构建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市场监管科、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13.加强旅游交通安全风险防控。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导意见》,主动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围绕旅行社用车安全、“导游专座”设置及导游执业安全、旅游客运车辆运营安全情况,深入一线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旅行社购买交通服务环节的安全管理,规范、合法租赁有资质的旅游车辆,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导游(领队)按要求开展交通安全等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提示。(市场监管科)

14.加强旅游食品卫生安全风险防控。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内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重点查处以免费赠送旅游为噱头销售“保健”产品(服务),并组织消费者进行旅游活动的行为。主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旅游民宿和星级饭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并将食品安全相关要求与等级划分、星级评定挂钩。(市场监管科

15.配合相关部门强化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进一步研究探索旅游行业安全综合监管机制,提出工作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强化对农家乐、民宿、游乐场所、玻璃栈道等新业态安全监管力度。(市场监管科规划产业科、办公室)

16.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职责。依法依规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批准、监督检查,严格市场准入和建设程序。(市场监管科

17.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法》《江西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曝光重大安全隐患、惩治典型违法行为、通报“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等执法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文化旅游行业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市场监管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18.落实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闭环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督促文旅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开展整改复查,实现闭环管理。(监督管理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五、巩固提升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19.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贯彻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对受理的安全生产举报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管理科、办公室、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0.提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建设。强化实战演练,深入开展消防、特种设备、反恐防暴等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指导景区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年度至少组织2次不同类型的应急救援演练。(市场监管科、办公室)

21.持续开展文化旅游行业各类安全宣教活动。结合行业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宣传周”系列活动,扎实推进文化和旅游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强化公众安全教育。积极组织参加“全国防灾救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各类主题宣教活动,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举办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切实增强文化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属单位)

22.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和消防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建立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长效工作机制。(艺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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