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执行和结果>工作报告

赣州市新闻出版局2005年工作总结

访问量:

市新闻出版局  2008年05月09日 
 
赣州市新闻出版局2005年工作总结
   
    2005年,市新闻出版局按照中央、省、市《2005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了出版物市场,有力的打击了非法出版活动,促进了赣州市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的繁荣发展。
   一、“扫黄打非”工作
根据全国、全省“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2005年全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省“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制定了《2005年赣州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确定了我市“扫黄打非”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安排和主要任务,落实了各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职责,并以“两办”名义下发至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6月6日,召开了赣州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潘昌坤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县(市、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副组长、常委、宣传部长参加了会议,全面总结、部署我市“扫黄打非”工作。
(一)坚决封堵查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对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治理工作,对出版物市场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重点对旅游景点、车站、码头等地进行了彻底清查,不留死角,全面查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全面检查印刷企业,坚决防止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在我市非法印刷。尤其在“两会”期间、“五一”节假日期间和“六四”前后,执法人员坚守岗位,24小时值班,加强对市场的检查工作,密切注视市场,同时逐一通知经营单位、印刷企业要坚决抵制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确保不出丝毫问题。
(二)开展未成年人出版物市场专项治理。为全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广大青少年成长的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全省《关于开展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对象的有害出版物专项治理的通知》及全国、全省“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们一方面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大力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坚决收缴各类淫秽色情“口袋本”图书、音像制品、游戏软件以及有害卡通画册和“粗口歌”等非法出版物,加强了学校周边出版物经营场所的管理。另一方面开展专项整治,通过积极协调新闻出版、版权、公安、文化、工商、教育等部门联合行动,近几年连续每年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对淫秽色情“口袋本”图书、有害卡通画册和游戏软件的专项治理。检查了所有售书、租书店、摊点,对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口袋本”图书进行收缴。仅2005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的专项活动共收缴非法卡通书150多个品种,5316册,收缴淫秽“口袋本”图书2270册,非法游戏光盘3560张,立案调查5起。
(三)开展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根据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严厉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召开会议,专门部署,下发了我市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方案。行动由市“扫黄打非”办牵头,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分三组对各县(市、区)音像制品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暗访,掌握基本情况。6月30日开展了一次全市范围内的大规模集中行动,7月12日、8月5日又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全面的清理检查。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23人次,检查音像制品经营单位585家次,查缴非法音像制品36368张。其中:高压缩比DVD 5038张,DVD 20104张,VCD 11226张,取缔非法经营场所15家,立案查处案件10起。
(四)整顿和规范印刷企业。印刷、复制业的非法、违规经营行为,是市场上非法出版物屡禁不绝的重要根源,也是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根源。各类非法图书报刊、假广告、假证件,甚至反动宣传单、“法轮功”宣传单都是从印刷厂出来的。我们重点盯防、严密监视盗版盗印和承接无批准手续的印刷、复制企业,发现线索,追根究源。同时,严格规范印刷业经营行为,把住印刷审批关,坚决堵住非法出版物的源头。年初,根据统一部署,开展印刷企业年检工作。2005年继续整顿和规范印刷企业,依法取缔、压缩不符合条件、经常违规的印刷企业,查处了6家违规违纪印刷企业,依法保护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五是严打教材教辅读物非法出版发行活动。市新闻出版局、市“扫黄”“打非”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加大对非法教材教辅查处的力度,查处了大余、赣县有关学校使用非法教辅等案件,共查缴11694册非法教材教辅读物,并建议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
    据统计,2005年我市“扫黄打非”行动总计出动3264人次,1706车次,检查经营单位4812家,取缔19家非法摊点,收缴非法出版物10万余册(件),其中:盗版图书53246册,非法音像制品46728盘,淫秽色情光碟430盘,电子出版物6000盘,处罚25起案件。
二、法规宣传培训和调研
    为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新闻出版、版权法律法规编印成册,免费赠送给经营户。设置了宣传栏,张贴新闻出版、版权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举办了5期印刷企业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班和3期出版物经营单位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班,共有550多名参加了培训班,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使从业人员的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明显提高。
    4月26日开展了“国际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在主要街道上悬挂打击盗版的宣传标语,发放了宣传资料,宣传盗版、盗印等非法活动的害,宣传购买盗版出版物的危害。
《江西省出版监督管理条例》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为使《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自8月20日起开始组织宣传《条例》工作,于9月1日在城区繁华地段搭建法律法规咨询台,开展咨询服务活动,解答群众提问,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免费发放《江西省出版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册1500多册,在主要街道搭建了彩虹门2座,悬挂宣传条幅10条。组织人员到各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单位免费发放《江西省出版监督管理条例》300多册,组织各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单位搭建彩虹门7座,悬挂宣传条幅80条。赣州市委机关报《赣南日报》于8月29日全文刊载了《江西省出版监督管理条例》。赣州电视台全程报道了我市《江西省出版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活动。
在做好新闻出版法规宣传的同时,注重和加强了对新闻出版法规在基层的执行情况检查,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调查我市各县(市、区)贯彻执行《印刷业管理条例》情况。重点对章贡区、南康市、龙南县、全南县、定南县、石城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七个县(市、区)进行调研,到每一个县(市、区)召开了由人大、政府、工商、公安、文化、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县(市、区)政府情况汇报,进行座谈,深入印刷企业,与业主进行交流,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检查调研,总结了工作经验;发现了在贯彻实施新闻出版法规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法规宣传力度还不够,没有与法规相配套操作性比较强的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执法监管力量薄弱等;提出了加强对《印刷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加强印刷业的监管,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打造印刷业发展平台等合理化建议。  
四、新闻出版事业和出版产业发展情况
    按照一手管理,一手抓繁荣的方针,千方面计在产业发展上献计献策,牵线搭桥,为企业服务,为经营服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解决问题,创造一个有利于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我市出版资源的实际,重点规划指导引进了有一定实力、技术含量高,有市场竞争力的印刷包装企业。通过我们努力,印刷业尤其是印刷包装企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目前我市有一定规模的印刷包装企业达10余家,有客家彩印、明基彩印、双龙彩印、延辉彩印等,每家年印刷产值都在1000—4000万元,还有可读类光盘生产厂1家,年产值约1亿元,全市印刷业总产值达7.5亿元。与此同时,我们积极要求申请成立出版社,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主动到中央、省、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沟通情况,得到了中央、省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目前申报成立出版社工作进展地比较顺利。
五、版权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和9月30日全省设区市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赣州的实际,认真开展了清理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及时转发了《市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关于市政府各部门清理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分三个组对政府各部门软件逐一进行核查。第一阶段,印制表格,各部门自查填报。市政府62个部门经重新自查,填报了《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自查表》。第二阶段,上门核查。组织人员分成三组,每组三人,对62政府部门一个部门一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复查核实,查看计算机及软件,建全各部门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数据库,确保底数准确无误。第三阶段,认真统计。经统计,市政府各部门共有电脑790台,正版操作系统346套,非正版操作系统444套;正版办公软件210套,非正版办公软件580套;正版杀毒软件130套,非正版杀毒软件660套。12年19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政府唐玉英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措施,落实资金,确保我市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相关文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