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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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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络协调,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保密、提案议案办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和信访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督促局重大事项的落实;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全市文化、广播影视专项工程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局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管理固定资产,负责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宣传科(广播电视总编室) 拟订全市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宣传计划,负责政策法规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拟订广播电影电视创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宣传、节目的制作、播出工作;负责对本辖区播出机构开办广播电视节目栏目、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内容审核及质量监督管理;审核广播电视引进、合拍节目的内容;负责广播电视开办群众性参与的直播节目的审核和检查;指导、协调全市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指导广播电视学术团体开展工作;协调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承办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出入境报批手续。 (三)艺术科 拟订全市文广影视艺术和艺术科研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市重点影视、舞台艺术、美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监督管理社会艺术考级工作;对全市各类文艺院团进行行业管理,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市级水准及地方、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指导、协调重大文广影视艺术活动。 (四)社会文化和电影科 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电影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及电影工作;指导图书馆和文化馆(站)事业;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村级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办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重大电影活动。 (五)文物科 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管理文物的发掘、鉴定、保护与抢救工作;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编制文物维修经费预算;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维修项目的竣工验收;指导文博单位业务建设;负责组织博物馆风险等级确定和文物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工作;承担市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六)科技科 研究拟订本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的科技发展规划,制订本市文化广播影视科普工作规划;拟订本市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指导其建设与开发;负责本市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广播电影电视的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保障;指导本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科技工作;指导和推进本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重大科技工程建设; 指导本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本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测、检测工作;组织本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和申报工作。组织本市文化广播影视系统的对外科技交流工作。 (七)行政审批服务科(行业市场管理科) 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市场、广播电视行业管理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部门授权的文化文物和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审批办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承担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其他审批事项的转交审批或审批联络工作等;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组织重大行政许可项目听证工作;依法指导、协调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动漫、文化艺术品市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电视节目播放、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及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对电子游戏机在生产、进口和经营环节上进行内容监管,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指导、协调对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和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八)产业发展科 拟订全市文化和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重要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政策调研;指导全市文化、广播影视产业的发展和建设;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基地、会展交易和广播电视项目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负责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规划、协调局属单位文化产业发展;协调全市文化、广播影视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监督文化、广播影视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和老干部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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