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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新闻出版局(赣州市版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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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宣传贯彻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落实国家和省对新闻出版、版权业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并对新闻出版、版权业实施宏观管理员 拟订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制定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调控目标和产业措施并指导实施;制定全市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监管出版活动,查处违法出版活动;负责印刷复制业的监管,查处违法印刷复制活动;指导对从事新闻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四)负责新闻出版、著作权行政许可的审核审批和转办工作;负责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许证的审批和年检工作;负责新闻出版的统计和法规培训工作。 (五)负责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负责赣州书城管理工作;负责印刷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和印刷产业基地建设工作。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 (七)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行动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查处非法出版物的大案要案;拟订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措施和办法并指导实施,协调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八)负责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和管理,查处违法新闻活动。 (九)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指导各县(市、区)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开展出版物市场稽查工作;指导、监督新闻出版、版权有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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