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关于进一步改进我市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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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一楼105室
邮件编码:341000
关于进一步改进我市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对标深圳规则规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赣州实际,现就进一步改进我市施工图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深赣协作共建产业合作园区内实行“事前承诺+容缺办理+同步审查”
对深赣协作共建产业合作园区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做出书面承诺,先行核发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由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同步介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图审机构进行审查。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建设单位凭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代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到项目所在地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行政审批部门核发项目施工许可证当日,将项目信息同步推送同级住建部门及住建部门委托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三)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1个工作日内,将完整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下同)和质量保证承诺书一并上传至“江西住建云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以下简称:江西住建云系统)。
(四)受住建部门委托的施工图审查机构通过江西住建云系统组织专家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5-8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审查情况(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报住建、行政审批部门。
初次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上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推送同级住建、行政审批部门。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勘察或设计单位在整改期限内(注:仅有1次整改机会,整改时间为5个工作日)完成整改(含回复意见、施工图修改及审查系统回复)并反馈审查机构,审查机构开展复查工作(3个工作日内完成):
1.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完成并经审查机构复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上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并推送合格信息至同级住建、行政审批部门。
2.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完成并经审查机构复查仍不合格的,或者建设单位未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审查机构应出具复审不合格意见书,并推送信息至住建、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撤销该项目相关许可,住建部门按照承诺约定事项依法进行处罚。建设单位应自行委托图审,重新申请办理项目相关行政审批等事项,且不再实行容缺审批。
深赣协作共建产业合作园区施工图审查工作由南康区、赣州经开区住建局和行政审批局共同负责具体实施,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指导、监督。
二、特殊建设工程由“必须图审”调整为“事前承诺+容缺办理+事后抽查”
深赣协作共建产业合作园区以外,全市范围内低风险工程、一般工程仍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1〕41号)有关规定;特殊建设工程由“必须图审”调整为“事前承诺+容缺办理+事后抽查”。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建设单位凭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代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到项目所在地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行政审批部门核发项目施工许可证当日,将项目信息同步推送同级住建部门。
(三)建设单位自行委托图审机构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在项目基础施工前取得并向行政审批部门补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四)住建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容缺办理的特殊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事后质量抽查。
附件:1.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适用于深赣
协作共建产业合作园区项目)
2.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适用于深赣
协作共建产业合作园区以外的特殊建设工程项
目)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 日
附件1
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
(适用于深赣协作共建产业合作园区项目)
项目(地址: ),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单位为: ,勘察单位为: ,设计单位为: 。
一、建设单位承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1个工作日内,将完整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承诺书一并上传至“江西住建云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如初次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会及时组织勘察或设计单位在整改期限内(5个工作日)1次整改到位。
二、勘察、设计单位承诺全面落实内部质量管控制度,并已严格履行校核、审核、审定等程序。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均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三、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承诺上传至“江西住建云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二)符合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要求;
(三)符合消防安全性要求;
(四)依法依规在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对勘察设计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无条件接受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的责令停止施工、撤销行政许可等处罚处理和信用惩戒,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电话:
勘察单位:(盖章)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电话:
设计单位:(盖章)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电话:
建设单位经办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
(适用于深赣协作共建产业合作园区以外的特殊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地址: ),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单位为: ,勘察单位为: ,设计单位为: 。
一、建设单位承诺在基础施工前取得并向行政审批部门补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二、勘察、设计单位承诺全面落实内部质量管控制度,并已严格履行校核、审核、审定等程序。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均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三、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承诺上传至“江西住建云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二)符合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要求;
(三)符合消防安全性要求;
(四)依法依规在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对勘察设计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无条件接受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的责令停止施工、撤销行政许可等处罚处理和信用惩戒,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电话:
勘察单位:(盖章)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电话:
设计单位:(盖章)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电话:
建设单位经办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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