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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21-2025)(讨论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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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根据市政府“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编制《住房规划》。我局委托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规划》编制任务。20208月,组织开展住房调查,摸清住房现状、住房总量,建立“人--地”空间数据库。202012月底形成《规划(初稿)》,先后征求中心城区五区政府(管委会)、19个市直单位的意见,并根据修改意见进行完善。今年3月通过了《规划》专家评审会评审。今年8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等一系列最新出台的政策文件精神,组织编制单位和专家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张逸副市长、阳山副市长也分别听取了《规划》编制情况汇报,并提出了意见。

二、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文本和图集、编制说明以及住房调查三大部分。规划文本共有12章。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依据、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范围、期限等内容。其中,规划编制范围主要是以中心城区五区为主,对中心城区以外的十五个县()以住房发展指引的方式予以原则性指导,各县()另行编制具体规划。

    第二章,住房发展现状和发展形势。规划对“十三五”期间住房发展情况及现状进行了分析。同时,对“十四五”住房发展形势作出了“四个新”的基本判断,一是住房发展提出新定位;二是住房保障开创新格局;三是城市建设迈向新阶段;四是住房需求呈现新格局。

第三章,住房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了住有宜居、智慧社区、绿色健康、区域均衡等四大发展战略。

第四章,住房发展目标。主要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全市住房发展的关键性指标。一是住房保障指标,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率达23%,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率达30%,这两个数据是我市“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

二是关联资源配置指标。主要包括全市新增城镇商品住房用地面积3.6万亩和中心城区五区新增城镇商品住房用地面积1.71万亩等两个指标。全市新增城镇商品住房用地面积约3.6万亩,该指标为指引性指标,按照全市新增城镇商品住房面积4752万平方米、平均容积率约为2.0进行测算得出的商品住房用地面积其中中心城区新增商品住房用地面积1.71万亩,按照中心城区五区新增商品住房面积2192万平方米(含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结合各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地块容积率,综合测算得出1.71万亩商品住房用地面积,与“十三五”期间出让商品住房用地面积基本持平;另外,“十四五”期间中心城区城市规模预计增长38平方公里左右,按居住用地占总用地的30%计算,新增居住用地面积约1.71万亩。

第五章,住房建设主要任务。“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城镇商品住房面积约4752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新增商品住房面积约2192万平方米;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约11万套,其中,中心城区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约7万套。

第六章,工作措施。主要有5个方面:一是完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二是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完善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四是改善提升居住空间品质;五是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第七章,住房发展指引。主要是提出了全市住房发展规划的指引性要求,对中心城区五区、瑞兴于3+2经济振兴试验区住房、三南园区、会寻安生态经济区、大上崇幸福产业示范区、信丰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的住房发展进行了指引。

第八章,中心城区空间布局与用地规划。提出了中心城区住房建设空间布局的3条原则,明确了中心城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的空间布局。

第九章,年度计划安排。规划用表格的形式,将商品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总任务,按年度进行了细化安排。

最后三章,分别为政策措施、实施保障建议和附则。规划提出了5个方面政策和4个方面措施,保障规划有序实施。

三、征求意见情况

规划起草过程中,多次向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等五区政府(管委会),以及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民政局等19个市直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3条,3条意见全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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