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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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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就医流程、简化报销程序,便捷照护服务。根据《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和《江西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省民政厅修订印发《江西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五章十九条,包含总则、项目内容、项目管理、项目监督、附则等五个方面。

三、特色亮点

与原《实施细则》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一)明确了项目实施主体。省民政厅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和监督管理;设区市民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结算核实、存档备查等,承担主体责任;县(市、区)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负责项目申请对象身份、医疗票据等申报材料的查验。

(二)放宽了医疗机构等级设置。结合项目发展需要,从便民利民角度考虑,放开定点医疗机构资质限制,仅规定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在三级以上定点医院进行诊疗。

(三)优化了项目结算程序。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市后,县(市、区)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负责项目资助申请对象身份、医疗票据等材料的审核,设区市民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资金结算审批,并报省“明天计划”办公室备案,省“明天计划”办公室根据各地项目实施情况下拨资助资金。同时明确孤儿如需要急救,可以先救治、再补报相关手续。新捡拾的弃婴,自公安出具捡拾证明一年内产生的治疗费用,可申请“明天计划”全额资助。

(四)建立了分级监督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评估。省级民政部门对设区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结合相关资金检查工作开展随机抽查;市、县级民政部门对本辖区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状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质量效益。


相关链接: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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