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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09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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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三次会议

0209号提案答复的函

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养老服务人员队伍问题方面

我市积极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培养更多养老服务型人才,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一是优化养老服务专业设置。围绕养老照护服务、老年医疗卫生服务、老年健康促进、养老金融服务、智慧养老服务、养老公共管理等优化专业设置,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引导扩大养老服务领域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在高职专科扩招专项工作中将养老相关专业作为重点领域予以持续推进,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二是加强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建立健全技能劳动者竞赛选拔评选表彰机制,丰富技能人才培养载体。近年来,人社、妇联、民政和乡村振兴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促使一大批康养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我局逐年加大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力度,2022年完成40名专业管理人员定向培养,完成2450人次养老护理员业务培训,我市5名参赛选手在2022年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中荣获佳绩,获奖人数及名次居全省第一。不断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中高端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力度、开展在岗员工“回炉”培训等措施,培养多层次、多领域复合型专业人才。三是加大养老护理员补贴政策力度对新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及高级技师签订劳动合同聘用的养老护理员,且在同一机构就职服务满一年以上,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鼓励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入职公办养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毕业后入职公办养老机构从事一线护理工作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的人员给予奖补,奖补标准为中专(含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生)2万元、大专(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3万元、本科(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及以上4万元。四是加强人才培养的合作利用赣州丰富的院校资源,加强医养结合机构与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拓展服务人才储存输送基地;依托赣南医学院、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和君学院、华坚科技学校等院校,建立健医养结合机构护理人员培训基地和医养结合机构实训基地,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推进医养结合人才建设,赣南医学院开办了健康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应用心理学、护理学等专业,学校积极申报“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开设“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成立了康养系。加强人才保障,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对全日制高校大学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市财政给予本科及以上毕业生5000元、专科毕业生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下一步,我局将大力推动落实养老护理员补贴政策力度激励政策,进一步加大康养职业培训计划实施和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健康照护等康养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拓宽康养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渠道;加大市场培育,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等康养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壮大职业(技工)教育康养办学力量,引导设置顺应市场的康养专业项目,打造康养精品课程,培养培育康养中、高级技能人才;发挥备部门综合优势,统筹做好政策激励、竞赛选拔、评选表彰等实施保障工作,建立社会化组织第三方评价、技工院校或企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的康养服务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二、关于营造养老服务氛围方面

    我市为积极营造养老服务氛围,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每年利用“敬老月”,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爱老敬老活动。2022年“敬老月”开展了主题为“反诈防骗,敬老助老”的活动。通过开展涉老反诈骗宣传、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智慧助老”、普及老年健康科学知识等丰富多样的活动。二是积极培树典型。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服务从业者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多年来,共推荐40余人参加全省“最美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市级也开展了“最美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学习宣传活动三是弘扬敬老、爱老、孝老美德。全市共整治486起不孝行为,依法处理4人,曝光负面典型39人,不孝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各县(市、区)设立热线电话并通过宣传媒介向社会公布,畅通信息渠道,搜集先进典型线索,接受反面典型举报。凡实名举报的,及时调查处理,坚持有诉必查,查实必处,绝不姑息。崇义县、石城县、宁都县等地开设“不善待老人曝光”专栏,对不孝敬老人、不赡养老人等不孝行为进行曝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大孝老、敬老、爱老的宣传力度,通过多样化、多元化的敬老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养老服务氛围

三、要凝聚养老服务合力方面

为激发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养老服务建设,引领高质量养老建设,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围绕打造“一县一中心、一乡一阵地、一村一场所”。一是兜底性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实施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和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暖心工程”,2022年筹集资金2.3亿元,新(改、扩)建福利院、敬老院263个,全市已建成18个特困失能人员县级集中照护机构,264个乡镇敬老院覆盖全市293个乡镇(街道),实现公办养老机构照护全覆盖,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集中照护率100%二是普惠性养老服务实现人人可及。新增社区嵌入式养老院44个、街道层面老年食堂27个、城市助餐服务网点91个,建成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508个,覆盖100%城市社区;建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2998个,覆盖87.1%行政村。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设施让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助餐、助娱、助医、日托、全托等各类养老服务。三是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实现新突破。全市已为4962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居家养老更加方便快捷,引进安康通、禾康等专业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10余家,投入资金9825万元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23.2万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康复等上门服务达56万人次。空巢、留守、独居老年人关爱力度不断加大,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定期巡访、服务转介等关爱服务近1.2万次,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

积极谋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推进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建设发展,《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对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提出空间目标:深化国家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试点,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2035年,规划社福利设施用地面积112.27公顷,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达80%,中心城区社区养老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达到95%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赣州市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4-2030)》进一步提出,新建住宅小区项目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以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同时对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每个社区应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最小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老人休息室、餐厅、医疗保健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公共卫生间等日间照料功能。《赣州市十分钟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结合社区分布建设社区综合体形式,明确社区级养老设施。将中心城区划分为368个社区。我市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统领,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民政、卫健委、商务、财政、妇联、残联等7部门制定印发《赣州市康养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康养行业职业技能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国土空间保障,引导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致力于强化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丰富养老服务形式,提高养老服务质量,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家庭养老负担。一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理顺全市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乡镇敬老院管理体制,规范安全管理、服务管理、收费管理等,着力解决除特困老年人以外的其他社会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机制障碍,让方便可及普惠的养老服务覆盖全社会老年人家庭。二是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面向全市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6830张,提供居家上门服务13660人次。着力打造服务内容实、覆盖面广、深受老年人欢迎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切实减轻家庭养老负担。三是实施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安养工程”。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方式,整合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等平台资源,紧紧围绕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老年群体,在每个县(市、区)选择2-3个农村老年人数较多、养老服务需求较大的行政村作为试点村开展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安养工程”。通过试点探索建成方便可及、保障适度、可持续的新型农村基本养老服务模式,着力打通农村基本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有效满足农村老年人各种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强化国土空间保障,引导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配合完善城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居家养老用房制度。

    四、关于提高康养水平深化医养融合,提高康养水平方面

为提高康养水平深化医养融合,我市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推动每个县(市、区)都建立1个具有公立性、普惠性、示范性的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全市投入使用的医养结合机构49家,有床位12787张。目前,全市在建医养结合机构20家,计划投资金额25.7亿元,其中上犹县投资3亿元建设医养中心、赣州经开区投资4亿元建设金凤梅园养老服务中心,大余县投资3亿建设医养中心。推进省医养结合工程,确定了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试点项目2个,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开展养老服务项目1个,公办医疗机构示范性安宁疗护服务项目3个,争取省级建设资金240万元。二是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支持老年医学科发展,全市53家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都设立了老年医学科,39家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建立了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70%以上,推动建设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今年上报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选的医疗机构302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居家医疗服务、医养结合签约服务,全市有174个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三是推进安宁疗护建设。推进市肿瘤医院“三个基地”建设(示范基地、教育培训基地、专家咨询基地)。全市投入使用的安宁疗护机构34家,床位378张。明确安宁疗护收费,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等单位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我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联合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部门,推动医养大融合,努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五、关于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方面

为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夯实规划保障将《赣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赣州市“十四五”卫生康养规划》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体系中,同时,在编制《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过程中,明确提出了“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国家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试点,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并在专栏中提出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下一步,我局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出台市、县具体落实意见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围绕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支持社会力量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养老服务要素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我市养老服务提质升级。

: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赣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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