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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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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燕委员:

提出的《关于引导托管服务进小区的提案》收悉您的建议很有启发性,对于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具有积极作用。我局综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等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小区养老托管服务用房和设施,抓好硬件建设。

我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政策于2014年开始实施,近几年逐步得到规范。住建部门结合小区改造,先后出台《赣州市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赣州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及图集》《赣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将“适老设施”列为引导性改造内容及标准,要求合理增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适老性公共配套设施,养老等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应与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对接,同步实施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民政部门通过整合社区闲置资源、小区以配建、腾退、租赁等方式,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建设,发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短期照料、日间托养、居家照护、“喘息服务”等功能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在城市社区广泛开展助餐、助急、助医、助行、助浴、助洁等服务,各类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508个。

二、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建设专业化服务队伍。

市民政局等部门积极贯彻落实《赣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统领,市人社局牵头,会同民政、卫健委、商务、财政、妇联、残联等7部门制定印发《赣州市康养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康养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技能劳动者竞赛选拔评选表彰机制,丰富技能人才培养载体。近年来,人社、妇联、民政和乡村振兴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促使一大批康养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市民政局逐年加大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力度,2022年完成40专业管理人员定向培养,完成2450人次养老护理员业务培训,不断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各物业服务企业可积极报名参加养老护理员的培训。

三、关于实行财政补贴激励机制,激发养老服务活力

全市财政部门积极统筹财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不断加大养老服务资金投入力度,努力促进“老有所养”。一是拨付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省级补助资金913.2万元,支持各县(市、区)开展好试点工作,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服务标准化及评估体系建设、社区无障碍设施改造等方面的养老事项予以支持;同时我市入选了2022年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地区,争取试点资金7513万元;二是近年来市本级财政在每年预算中安排3000万元中心城区社区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全市养老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助推全市养老事业发展;三是为方便老年人出行,2022年市本级财政延续安排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2000万元。

物业发展小区养老托管服务在我市是一项创新,下一步,民政部门将积极与财政、住房服务中心等部门积极探索,从试点抓起,不断完善服务项目、内容、标准和收费等。制定出台物业发展小区养老托管服务财政补贴办法和物业开展小区养老托管服务考核办法是要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来制定,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确保事情有人管、工作有人抓、经费有保障。

非常感谢我市养老的发展建言献策,希望继续得到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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