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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30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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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辉阳委员:

感谢您对居家养老专业护理队伍建设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居家养老专业护理队伍的建议》(第030号)收悉。现就您提到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多年来,我局组织实施了一系列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特别是2016年以来,通过委托专业机构举办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培训、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等,共办培训班54期,培训养老护理员4290余人。通过开展持续性、针对性和示范性的职业培训,帮助养老服务人员了解事业发展规划、掌握机构运行和服务技巧、更新政策和护理技能,提高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同时,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优秀养老护理员”等评选活动,转变世俗观念,不断提高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地位。以购买公益性岗位等途径充实养老护理队伍,着力培育年轻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员,不断提高养老护理员队伍的综合素养。

二是加强专业学科建设。我市对区域内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养老服务专业且有计划培养我市养老服务人才的院校,市级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积极鼓励医药卫生类学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市属中职赣州卫生学校开设了护理、康护技术专业,近三年培养毕业生约3000人。市属高职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开设了护理(老年护理方向)专业,有针对性地加强了老年护理教学,专门招收高中学历(同等学力)及以上江西户籍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伍军人、下岗工人等社会人员就读的大专学历护理人才,主要岗位为社区护理、临床护理、健康保健(营养师),专业培养健康养老人才。目前,该院正在申报建立健康养老职业学院。驻市高校赣南医学院设有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点,建立了老年护理人员培训基地,养老护理人才培养梯队已基本形成。

三是促进养老服务就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要求,将养老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范围,促进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实现技能就业和自主创业。一方面加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老年照护方向培训,开展老年照护“1+X”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制定了《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方案》,首批招收中职护理学生作为培训对象。2019年,赣州卫生学校向教育部申报了老年照护“1+X”证书制度试点已获批。另一方面持续实施《关于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0号),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激发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养老服务机构,提高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创业能力。目前,已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发展壮大社会培训力量,开展家庭服务、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此外,积极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就业计划”,从2016年开始每年免费培训200名以上的养老护理员 。

目前,我市居家养老专业护理人员还不足,现有的护理人员专业化程度也还不够高。下一步,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居家养老护理、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

一是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推动开展养老护理专业人才职业资格评价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加快开发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为引导、规范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继续鼓励技工院校开设养老相关专业,指导技工院校加强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文件精神,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养老服务业培训补贴的相关政策,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业培训,适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延长培训期限,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

三是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政策,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赣州市民政局联系人:文承坚,联系电话:8991042。

赣州市民政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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