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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73号提案的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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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彭强委员:

感谢您对赣州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发展思路,推进统筹规划方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积极应对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我市以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了赣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和“六大攻坚战”调度范围,出台了《赣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完善了相关政策的顶层设计和配套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和财政投入,初步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业获得蓬勃发展。同时合理规划康养产业布局,积极推行全域康养,构建特色鲜明、功能丰富、布局合理的“一中心四片区”康养发展格局,即中心城区重点打造一批高端康养综合体,东部片区重点打造温泉城、温泉康养度假区等温泉养生品牌,南部片区重点发展候鸟式康养,西部片区重点发展生态康养,北部片区重点打造田园休闲康养产业体验区。通过发展康养产业,逐步把赣州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养生养老基地和粤港澳生态康养后花园

二、改革管理体制,强化工作导向方面

为发挥养老服务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作用,我市成立了市养老产业发展(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领导小组,建立了部级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重大问题,不断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对落实政策积极主动、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在安排资金、遴选试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每年对县(市、区)开展一次老年人养老服务年度满意度测评,并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排名,对工作进展较慢、考核评价排名靠后的视情约谈、定期通报。为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市财政局、市民政局2019年联合制定了《赣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资金支持。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赣州市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等文件,确保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得到全面落实,解决城区服务无场地的问题。下发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我市积极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对符合规定的,依规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限减半收取有关经营性服务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限收取有关经营性服务收费。

三、创新养老模式,合力推进发展方面

我市着力推进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要求各县(市、区)将辖区内的特困失能人员集中到县级照护机构统一供养,加快将县级福利院改造成城乡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机构,实现机构设施适老化、温馨化、舒适化,并内设医疗机构为特困失能老年人提供诊疗服务,并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加大了对公办养老院的改造提升力度,将敬老院改造提升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分步有序推进。2020年新(改、扩)建农村敬老院30家以上,2021年新(改、扩)建40家以上,不断提升敬老院服务质量。着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推进工作机制,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探索多种运营模式,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水平。积极引导乡镇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将剩余床位向社会开放

我市顺应养老服务大数据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策略,推进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有效提高我市养老服务的信息化和便捷化水平,努力打造“滴滴版”养老,建设“没有围墙的养老院”。目前,市级养老服务智慧信息平台已通过项目验收(软件运行),各县(市、区)分平台已竣工的15个,在建5个,已投入使用的有7个,充分发挥了平台连接供需、调度指挥、应急救援、医养、监控、评估和分析研判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并有效开展线下上门助老服务。

为了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我市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赣州市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等文件,全面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用房,完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四同步”机制,确保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得到全面落实,解决城区服务无场地的问题。通过布局规划一批、小区配建一批、社区提升一批、对外租赁一批等方式,辅以政府奖补、项目支持、资源整合、严格考核,统筹整合各类闲置的国有资产,特别是老城区范围内的老旧办公场所、废弃学校和厂房等,通过腾退、划拨、政府回购、租赁等方式,无偿或低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有力地推动了站点建设任务的落实。我市积极推动基层阵地资源整合,将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统战之家、农家书屋、卫生服务室等阵地、资源、功能、力量整合建设,打造“党群服务+文明实践”综合体。目前我市建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2327个,其中城区站点404个、农村站点1923个;特别是2019年完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974个,得到老年人的普遍欢迎。

四、加强科学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方面

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引导高职院校、技工院校增设养老护理专业,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确保参训人员就地入职,通过定向培养专业人才,建立留住人才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人才外流问题。我市对赣州市区域内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养老服务专业且有计划培养我市养老服务人才的院校,市级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在赣南医学院建立了老年护理人员培训基地,在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有针对性的加强了老年护理教学。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目前正在申报建立健康养老职业学院,专业培养健康养老人才。积极组织参加“民政部千名养老护理员培训就业计划”,通过加强对4050人员的就业培训,把缺技术的待脱贫人员重点培养成为居家老人服务的上门助老员,为老人提供日常照护、基础护理、康复训练、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2018年以来,市、县共举办养老服务质量相关培训55期,参训人员达4794人次。

我市积极发展志愿服务,通过整合政府、街道、社区及志愿者力量,建立起四级志愿服务网络,实现数据、信息的融合与共享,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不定期、不定员、不间断地为老人开展精神慰藉、送餐等服务。通过完善志愿服务机制,发动干部职工、志愿者深入社区提供为老爱老上门志愿服务;发展互助式养老,积极推广“时间银行”服务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时间银行云平台,让有能力、有情怀、有爱心的老年人在为老服务中发挥余热。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问题的建言献策,希望继续得到您对我市养老问题的关心和支持!

附: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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