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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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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石保香委员:

感谢您和赖晨鸣等4名委员对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你们在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收悉。现就你们提到的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有效整合利用各级各部门资源方面

围绕聚焦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市建立了由党委、政府领导挂点督办,民政部门牵头履责,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特别是自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工作,并协调纳入市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考评;组织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大力推行“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并纳入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内容;宣传部门加快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结合,在2019年打造了207个孝老食堂;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对农村养老服务项目申报、资金保障予以大力支持;卫生健康部门积极推进农村医养结合工作;妇联、团市委等大力倡导为老志愿服务,工作合力进一步显现。2020年4月23日,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李炳军同志召开了赣州市推动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座谈会。炳军书记指出,要实事求是推动基层阵地资源整合,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因地制宜整合场所、机构、人员、资金等资源,切实提升整合效应。为此,我局也将根据各位委员的建议,在建设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时,继续坚持依托闲置的校舍、民房、农家大院、老村部等资源整合改造设置,并结合实际与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医疗保健设施、公共服务中心等设施贯连,按照“四助五有”(助餐、助安、助医、助娱,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队伍、有制度)的要求,丰富设施服务内容。

二、养老服务机构层次、经营模式多样化方面

为满足老年群体的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我市一方面进一步强化公办养老院兜底线、保基本的职能,确保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目前全市共有17个县(市、区)实现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充分保障特殊群体的照护需求。另一方面,我市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开展社会化改革,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基础上,可将多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所得收益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供养服务,盘活用好公办养老院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院通过公建民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多种方式,引入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如我市祥瑞老年公馆、定南县老年养护中心、兴国县田庄上养老中心、兴国县夕阳红老年公寓、会昌县祥顺老年公馆等养老机构采取公建+租赁的运营模式;龙南县福利院幸福园采取公建+委托管理的运营模式。实行公建民营模式,有利于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和发展,能减轻政府巨额投入负担,同时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运营,有效提高运营的质量和效益。我市不断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把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有相结合、合理利用、共同发展,有效解决老年群体医疗和养老两大难题。目前全市共有321家养老院纳入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信息平台,其中有166家养老院已内设医疗机构或医务室,155家养老院与当地医疗机构建了合作关系,医养结合已实现全覆盖。

三、农村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培育方面

为积极推动养老护理服务更加专业化、人性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高技能养老护理人才成长,全面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质量,我市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基本照护专业科目的岗前培训或在岗培训,确保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逐步提高养老护理员参训比例。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一般系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我市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在高校设置养老护理专业等方式,确保参训人员就地入职,通过定向培养专业人才,建立留住人才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人才外流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赣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关于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聚焦解决农村老年群体需求短板问题,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认真探索发展农村养老的有效路径,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下良好基础。

非常感谢您和赖晨鸣等4名委员对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建言献策,希望继续得到你们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附: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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