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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20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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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推进我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1号)、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民发〔2011209号)和《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赣府发〔201111号),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产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多元参与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2010年底,全省有100个县(市、区)、141个城市街道、3075个城市社区、1398个乡镇、16905个村委会,30454个村落社区。“十一五”期间,全省各地普遍开展了社区服务工作,社区服务内容不断拓展、形式不断丰富、机制不断健全、功能不断完善、整体水平逐步提升。一是社区服务政策逐步完善。出台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0620号)、《江西省城乡社区建设“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等相关文件和政策,为社区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二是政府公共服务逐步向社区延伸。以劳动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环境保护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到城乡社区,社区居民群众就业、上学、看病、娱乐等方面的问题在社区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三是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增社区办公用房17万平方米,比2005年增长近50%;有16个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得到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的扶持,建成14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56个社区服务站,2个区级社区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中央扶持资金2915万元。截至2010年底,全省有城镇社区服务设施4880个、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12.5万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8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25个、社区文化中心(室)616个、社区图书室1439个、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机构1347个、社区警务室(站)1708个、社区体育设施面积21万多平方米。四是社区信息化服务取得突破。20071月,全省社区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江西社区网”开通运行,统一设置了省、设区市、区(县、市)、街道(乡镇)、居(村、村落社区)五级网站,网络覆盖所有城乡社区,初步实现了社区办公的自动化、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信息网络化。五是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2010年底,全省有社区居委会成员和专职工作人员1.5万余人,村委会成员6万余人,城乡社区服务志愿者58万多人。六是市场化服务不断推进。在政策的扶持下,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社区服务,进一步拓展了社区服务领域,推动了社区服务市场化运作、实体化经营、产业化发展。

通过“十一五”期间的努力,全省城市社区服务正逐步形成体系,农村社区服务打下了一定基础,但我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初级阶段,还有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社区服务基础设施整体落后,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用房面积偏小;城乡社区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农村社区服务处在起步阶段;社区服务内容不够丰富,服务形式单一;社区服务人才短缺、素质不一、结构亟待优化;社区服务体制亟待完善,优惠政策亟待健全。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顺应社会结构分化重组、社会需求日益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承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满足社区居民个性化、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及时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以建设城乡和谐社区为目标,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出发点,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抓手,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向社区覆盖,逐步建立面向全体社区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能完善、队伍健全、机制合理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社区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通过及时提供服务,排解社区居民困难,方便社区居民生活,使社区服务覆盖到社区全体成员。

2、坚持统筹推进。统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设施建设、资源配置、队伍建设和产品供给,坚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区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坚持多元化发展。发挥政府支持引导作用,鼓励扶持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和企业及城乡居民个人参与社区服务,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逐步实现社区服务社会化、多样化、专业化。

4、坚持因地制宜。从各地实际出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居民需求,区分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务,确定建设重点,实行分类指导。既要整体推进,又要解决薄弱环节、重点项目和关键问题;既要坚持广受居民欢迎的传统服务方式,又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三)发展目标。

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完善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强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兼顾城乡特点,逐步缩小差距,到2015年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队伍和运行机制。

1、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健全。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建设完善一批集党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人口计生、社区治安、法律服务、文化、教育、体育和便民利民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点)和农村村级社区服务中心,使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农村村级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50%,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进一步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十二五”期末,全省各设区市建成市级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所有区(县、市)建成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社区信息装备条件和社区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2、社区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推动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广覆盖,群众性互助和志愿服务制度化,社区专业服务和商业服务加快发展,建立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有效衔接的社区服务内容体系。到“十二五”期末,实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全覆盖。

3、社区服务队伍日益壮大。扩大来源渠道,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到“十二五”期末,新增社区服务从业人员50万人,每个社区至少拥有一名大学生或一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80%以上的社区党员和30%以上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基本形成一支专业素质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社区居民满意的社区服务队伍。

4、社区服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政策,推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顺社区内外权责关系,健全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政府与社区间合作机制、社区组织间互动机制,优化社区服务发展的制度环境,基本建立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利益协调、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力争到“十二五”期末,8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实行直接选举,每个社区拥有5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80%以上的驻区单位与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

三、重点任务

(一)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服务。

1、大力推进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依托各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广泛开展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劳动就业、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会维权、普法教育、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教育、社区安全、科普宣传、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督等服务项目,切实保障优抚对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农村留守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基本需求。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专栏 “十二五”期间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的目标任务

——发展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加强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以及社会服务平台建设,发布招聘信息,为社区大中专毕业生、困难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大力发展以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为重点的家庭服务业。积极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助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政策宣传、信息采集、资格审查和档案维护等工作。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区救助服务工作。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加强对社区捐助接收站点、“爱心超市”、“慈善超市”的建设和管理,为社会弱势群体开展多元化服务。

——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以社区老年人、未成年人、育龄妇女、残疾人等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等工作,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普及疾病预防、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知识,引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提升社区居民自我保健能力。

——发展社区文化、体育、教育服务。繁荣发展社区文化,建设社区读书、电子阅览、健身、文艺活动场所,配备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活动。支持社区文化体育类社会组织建设,丰富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整合社区学院、市(农)民学校等各类教育资源,构建社区教育网络,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建设学习型社区。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场地,配有体育设施,50%以上的城市、城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50%以上的街道、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80%的街道建有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50%的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

——发展社区法律、治安服务。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法律、治安服务功能。推动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等服务进社区,实现法律服务在社区全覆盖。深入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健全社区居民内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利用基层社区组织优势开展信访接待、人民调解服务,改善社区人际关系。开展经常性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做好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发展社区环境保护服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以农村社区为重点的卫生环境整治和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实施农村清洁过程,完善社区生产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体系,在农村社区实施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实现社区道路硬化、水源净化、街灯亮化、植被绿化和环境美化,不断改善社区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社区环境保护宣传,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完善社区灾害处置预案,加强防灾减灾避灾自救能力。改善农村社区水环境,通过水系沟通、河道疏浚、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措施,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功能齐全、人水和谐。

——发展农村社区生产服务。立足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要求,逐步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等社区公共服务站点,积极培育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构建综合服务和专项服务相协调的农村社区生产服务网络,提高农村社区服务农业生产能力。根据农村居民需求,提供农资营销、农技咨询、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生产性服务。积极推进农村用水户协会等用水管理服务组织建设,加强节约用水的宣传工作。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加快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留守老人、高龄老人以及生活贫困老人提供安全守护、餐饮配送、医疗保健、心理慰藉、日间照料等服务项目,提高为老服务水平和老年人生活质量。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要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预留一定空间。

——发展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以社区育龄人群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政策咨询、技术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及计划生育行政和事务办理、实有人口动态信息采集等服务。引导和帮助社区居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大力弘扬社区志愿服务精神,培训组织、发展队伍、健全机制,逐步建立起党委政府倡导、社区组织扶持、专业社工引领、驻区单位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志愿服务新格局。根据社区居民构成,培育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积极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动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到“十二五”期末,实现注册社区志愿者达到本地区居民总数10%以上的目标。倡导并组织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开展社会捐赠、互帮互助等活动,为老弱病残、优抚对象等社区困难群体提供帮扶服务。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推动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3、大力发展便民利民服务。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逐步建立起政府扶持、企业和居民主办、社区组织帮助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新格局。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居民服务业,重点发展社区居民购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庭服务、物流配送和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到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店等便民利民网点。鼓励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自来水、电力等公用事业单位在社区设点服务。继续实施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 ”,初步建立规划合理、结构均衡、竞争有序的社区商业体系。积极推动驻区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建立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联动机制,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二)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加大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综合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通过新建、改扩建、购置、合并调整等多种形式,逐步建立起社区、街道(乡镇)和区(县、市)三级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社区信息平台为支撑,既分工又协作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1、加强社区服务站建设。按每个城乡社区至少建设一个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站的目标,大力加强社区服务站建设。社区服务站主要功能:一是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议事、纠纷调解、公益慈善、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活动;二是代办代理公共服务事项,保障各项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全体居民;三是为社区居民提供文体教育、健康休闲、养老抚幼、困难帮扶、信息邮政、家庭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四是为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提供办公和活动场所;五是采集基础信息,反映居民诉求。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难以覆盖的自然村(居民区),可建设一批具有专项服务功能的服务网点,满足社区居民最直接、最迫切的服务需求。

2、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实现每个街道(乡镇)至少拥有一个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的目标。街道(乡镇)服务设施的主要功能:一是采集汇总社区基础信息,办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二是开展文化体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生活便利等服务活动;三是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和协调社区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服务项目。

3、加强区(县、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根据实际需要,建设以规模化和特色服务为主的区(县、市)社区服务中心。区(县、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主要功能:一是向辖区单位和居民及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公共服务;二是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是组织居民开展科普教育、健康休闲、文体娱乐、法律援助等活动;四是指导和监督街道(乡镇)、社区两级服务中心开展社区服务活动;五是依托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服务。

4、大力发展城乡社区信息化建设。依托“江西社区网”,以区(县、市)或更大范围为单位,建设覆盖城乡社区各类业务、以社区综合数据库为基础、渠道界面统一的社区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全面支撑城乡社区服务和管理工作,并与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有效衔接。区(县、市)政府负责统筹社区信息网络建设,规范社区信息的采集和应用,拓展和整合社区信息化服务渠道,对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进行优化整合,逐步实现“一网式”、“一号式”服务。加快推进社区安保电子监控系统、电子阅览室、信息亭、信息服务自助终端、多功能金融服务终端等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全省所有市辖区60%以上的街道、80%以上的社区要建立起服务信息网络平台。

按照人口规模适度、管理服务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社区居民自愿的要求,以区(县、市)为单位,制定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社区服务设施数量、布局选址、建设方式、功能划分。注重资源整合,提倡一室多用除卫生等专业性较强的社区服务设施可单独设立外,其他以社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志愿服务一般在综合性社区服务设施中提供,避免重复建设。

(三)加强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重点、以政府派驻人员、其他社区服务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

1、充实壮大社区(村)“两委”干部队伍。依章依法选优配强社区(村)“两委”班子,逐步扩大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范围,完善村委会直接选举制度。健全居()委会下属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人口计生、群众文化等各类委员会,健全社区共青团、妇联、残协、老年协会等群团组织,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和社区楼院门栋长

2、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从2012年起,每年从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主要是女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一批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开发社区服务工作岗位,扩大就业范围,吸纳更多的人员从事社区服务工作,社区残协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或社区康复协调员,对口服务残疾人群体。扩大社区服务人员的来源渠道,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社区帮助工作,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社会工作者等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优化社区服务人才结构。

3、建立和健全社区服务人才培养制度。按照长远培训有规划、年度培训有计划、培训经费有来源、培训效果有保障的要求,健全培训制度,建立培训基金,定期开展对社区服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鼓励社区服务人员立足岗位,自学成才,对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应资格和学历的社区工作人员,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奖励。建立健全人才激励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落实社区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关心社区服务人才的成长进步,探索建立培养发展党员,选拔基层干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等方面的制度。

(四)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群众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辖区人口较多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社区专业服务机构,实现对社区全体成员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服务。大力培育社区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注重培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队伍,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制度,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和活动经费补贴等途径,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协会、计生协会、慈善协会等群众组织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组织社区服务活动。

2、理顺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普遍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区(县、市)、街道(乡镇)层面能办理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不再向社区延伸;凡属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组织;凡依法应由社区组织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组织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组织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将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结合起来,积极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的“一站式”服务机制,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城乡基层的办事机构,减少管理层次,合并相近或相同的服务项目,整合服务资源,优化人员结构,精简服务流程,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共驻共建机制,扩大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服务的功能。

四、重点工程

(一)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1、建设内容。“十二五”期间,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按照“面向基层、完善功能、整合优先、填平补齐、规范建设、形成网络”的原则,全省规划建设100个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500个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建成完善一批集党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人口计生、社区治安、文化、教育、体育、养老托幼、残疾人康复、便民利民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区(县、市)、街道(乡镇)综合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服务站,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2、建设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购置改造等方式改善服务条件。有条件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类社区专项服务设施进行合理整合,统筹建设。

(二)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建设内容。建立社区服务人才职业化、专业化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加强对社区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

2、建设方式。积极落实“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政策,实施2万名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支持社区服务人员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每名社区服务人员至少培训1次。依托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类培训机构,设立1个省级社区服务人才培训基地,11个市级社区服务人才培训分支基地。普及应用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系统,注册社区志愿者达到本地区居民总数10%以上,每个社区拥有5支以上志愿者服务队伍。

(三)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工程。

1、建设内容。建立居民、家庭、社会组织、社区活动电子档案,实现社区服务队伍、服务人员、服务对象信息数字化,改进信息技术装备条件,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环境,并逐步规范化、标准化,形成互联互通共享的信息服务系统。

2、建设方式。依托社区服务设施,整合各类信息服务资源,建设多种类型的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加快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步伐。推动“江西社区网”的普及运用,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优化区(县、市)、街道、社区等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服务的流程,逐步实现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等社区管理服务一体化,逐步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推动各地设置统一的社区服务电话号码,逐步建立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呼叫保障系统,推进社区信息亭、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公益性信息服务设施建设。

五、政策措施与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关事宜。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工作职责,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明确各部门分工任务,统筹协调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落实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改革创新社区服务设施运行机制,形成推动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的合力。各级政府要切实按照国家和省里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将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让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社区发展,营造共建社区服务体系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完善全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规章制度。坚持规划先行,完善功能,健全制度,以区(县、市)为主,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级政府要合理制定社区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优化建设资金资源配置,提高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研究制定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指导社区工作规则、社区服务标准体系及管理办法、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

(三)强化政策扶持。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地方政府要切实予以保障;对于一般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应当采取有偿方式供地。对闲置的公办学校、宾馆、培训中心、福利设施、办公用房,优先用于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加快制定社区服务公用事业收费、社会保险补贴、工商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

(四)建立投入机制。

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所需资金由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等多方面筹措安排。各级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要按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对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与维护经费、社区服务人员报酬、社区服务工作经费、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经费等,采取社区居(村)民自筹、社区经济收入中安排、委托办理服务事项的单位划转、财政补助等方式予以解决。要拓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多元化投入分担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外资以多种形式捐赠或兴办社区服务事业;不断加大福彩、体彩公益金投入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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