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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10年度老龄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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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10年度老龄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打算

2010年,我市老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老龄委的正确领导和省老龄办、市民政局党组的悉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按照全年工作安排,抓住重点,找准亮点,突破难点,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综合协调,齐抓共管老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市老龄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成员单位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老龄工作机制。今年412日,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了赣州市老龄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老龄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市老龄委全体成员和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县(市、区)、赣州开发区分管老龄工作的领导、老龄办主任,以及部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共计120余人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潘昌坤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就贯彻落实省老龄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精神,做好2010年全市老龄工作提出了重点在老龄规划、养老保障、养老服务、老有所为和农村老龄工作五个方面实现新突破的明确要求。当天下午,接着召开了全市县(市、区)老龄办主任会议,认真贯彻市老龄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对2010年全市老龄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明确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下发了《二○一○年度县(市、区)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323日,市老龄委召开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印发并组织学习了联络员工作制度,交流了各成员单位2009年老龄工作情况和 2010年工作计划,为市老龄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做好充分准备。

二、扩大优待,高龄老人长寿补贴政策全面落实

我市高度重视做好老年优待工作,建立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制度,在全省率先扩面提标,实行全市统一的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标准。即从今年11日起,年满859095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可分别领取100200300元的长寿补贴。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列入了市委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和市政府2010年要解决好的12件民生实事之一。为切实做好长寿补贴发放工作,今年2月,市委办、市政府办专门印发了《赣州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方案》,对全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的发放进行统一规范,要求发放工作做到“两度公示”、“四重审核”,补贴资金实行属地化按季核发。5月上旬,市委办、市政府办又派出六个督查组对全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了专门督查,市民政局、市老龄办也先后两次联合发文指导督促长寿补贴发放工作,有力推动了这项惠老政策的落实。今年一至三季度,全市长寿补贴已发放人数34529人,发放金额3795.82万元。

三、因地制宜,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城乡并举

我市及时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民政局、市老龄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针对我市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空巢、高龄、留守老年人不断增多的情况,我市在认真抓好各地1-2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同时,充分结合村落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有效利用农村老年人协会这个平台,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农村社区同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目前,全市共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4个,其中城市社区20个,农村社区4个。各站点积极开展包括住养、紧急救助、日间照料、入户服务、保健康复、法律维权、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等内容的养老服务。今年5月,省老龄办江建中副主任到我市指导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时,对我市采取两轮驱动、双管齐下、同步推进城市和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誉为又一次在全省率先。省民政厅徐毅厅长在1024日全省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现场会工作报告中,也对我市把居家养老服务从城市延伸到农村,利用农村老年活动场所设立站点,开展日托、送餐等养老服务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通报表扬。与此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扶助资金,通过努力,今年我市分别为章贡区、石城、于都、兴国、赣县、全南、大余七县(区)八个社区站点争取到中央和省级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扶助资金共计2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0万元、省级资金40万元。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政府专门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已获得中央扶助资金的三个社区切实抓好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各地不断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投入,今年市本级安排20万元福彩公益金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以奖代补,会昌县拨出12万元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湘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兴国县安排了3万元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经费。今年8月,我市还专门举办了一期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省老龄办业务处室领导授课,并组织学员到南京等先进地区学习考察。

四、借力助推,老年权益保障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为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老年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和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情况,今年8-9月,市人大内司委对《老年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召开了由19个相关单位参加的《老年法》专题调研汇报会和由14位老年人参加的老年人座谈会,深入到市卫生局、市文广局、市旅游局所属窗口单位的中医院、郁孤台、通天岩进行实地察看,赴兴国、于都、南康3县(市)开展了重点调研。所到县(市)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察看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调研,较全面地了解了老年人养老、医疗保健、生活服务、文体休闲、维权服务等方面优待的保障以及老龄工作的情况,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1028-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调研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实施《老年法》和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取得的成绩,也客观地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提出了下一步整改的建议。通过此次《老年法》执法调研使我市老年维权工作得到有效加强。与此同时,认真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发放工作,1-10月份全市共发放优待证10800余本。努力做好老年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来信来访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夯实基础,基层老龄工作进一步规范推进

我市在切实抓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老龄工作先进乡镇(街道)创建、老年人口调查统计、以及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等基层老龄工作,努力夯实老龄工作基础。一是规范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加强督促检查,抓好我市列入全省第四批共24个农村老年人协会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各村老协的物资配送已安全到位,同时举办了第四批村老协规范化建设管理人员培训班。至此,我市已有89个农村老年人协会列入全省规范化建设试点,累计获得省财政扶持资金(含配发物资)153.5万元;二是开展全市首批老龄工作先进乡镇(街道)创建评选活动。按照六方面26条创建条件,每三年评选一次的要求。在今年市老龄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市老龄委表彰了2007-2009年全市首批18个老龄工作先进乡镇(街道),并颁发了荣誉牌匾;三是做好老年人口调查统计工作。为全面了解掌握全市老年人口的基本情况,我市老龄系统始终坚持做好一年一度的全市老年人口调查统计工作,将60岁以上老年人口细分八个年龄段进行调查统计,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参考依据;四是谋划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草拟了赣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五年(2011-2015)推进计划,代拟了关于加快赣州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尽快出台,向市政府书面提出了老龄事业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建议。

六、凸显品牌,重阳敬老助老主题活动广泛开展

一年一度的重阳节敬老活动是老龄部门的品牌工作,我市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自1999年以来,一直坚持以政府名义发文部署,今年重阳节期间广泛开展了一系列敬老助老主题活动,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一是市政府办发文在全市开展了2010年“赣州十大孝亲敬老之星”评选活动。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潘昌坤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树明和市民政局局长李桂生为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老干部局、文明办、财政局、文广局、团市委、妇联、老龄办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由各地各单位申报推荐,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投票的方式。评选了徐永玲等10名同志为“赣州十大孝亲敬老之星”,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发文进行了发表彰通报,给予了每人1000元的物质奖励。同时,积极组织参与“江西十大孝子”、“江西十大敬老模范”评选活动,我市“十大孝亲敬老之星”中共5人入选,其中2人入选“江西十大孝子”,3人入选“江西十大敬老模范”;二是市政府办发文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敬老月”活动。围绕“关爱老人,构建和谐”这一主题,从101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敬老月”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敬老先进典型评选表彰、走访慰问送温暖、为老志愿服务、老年维权、老年文化体育和老龄宣传教育等活动。与此同时,开展了“赣州十大健康高龄老人”评选活动,经各县(市、区)老龄办推荐申报和市老龄办认真评审,佘清娥等10位老人被评为“赣州十大健康高龄老人”,并给予了每人1000元的慰问金;三是市政府办发文举办了2010年欢度重阳节暨“福彩杯”“赣州十大孝亲敬老之星”颁奖文艺晚会。晚会隆重表彰了“赣州十大孝亲敬老之星”、慰问了“赣州十大健康高龄老人”和10名贫困老人代表。市委常委、副市长潘昌坤出席晚会并致辞。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分管领导、市老龄委全体委员、部分离退休老同志和社区老年人等共计1000余人观看了精彩的文艺演出。赣州电视台对整台晚会进行了全程录制,先后2次进行了实况重播;四是联合文明办、民政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单位组织开展了“六个一”敬老爱老志愿服务活动。全市共800多位各类志愿者为老年人开展了家政服务、节日慰问、医疗义诊、户外健身、文体娱乐、宣传教育等活动,惠及近万名老年人。据不完全统计,重阳节期间全市走访慰问百岁老人、敬老院老人、特困、高龄、空巢和残疾等老人共计1450人,慰问金额达34.5万元。

七、扩大影响,老龄信息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我市始终把老龄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加大老龄信息与宣传报道工作力度,努力扩大老龄工作的社会影响,营造老龄工作的良好氛围。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市老龄系统在《中国老年报》、《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中国社会工作》、《江西日报》、《赣南日报》、《赣州晚报》等报纸杂志和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民政部、赣州民政网等门户网站以及《江西老龄工作》等信息刊物用稿100余篇,有效提升了赣州老龄工作的知名度。加强老龄宣传阵地建设,认真办好《赣州老龄工作》政务内刊,全年已出刊6期,迄今共刊出109期,同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了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题调研,市老龄办分别在《中国社会工作·老龄版》、《老龄问题研究》和《赣南社会科学》上各发表调研文章1篇,《赣南日报》刊出专版,专题探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此外,重阳节期间老龄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展开,《赣南日报》、《赣州晚报》、中国赣州网等市内新闻媒体连续对全市老年优待、重阳节“敬老月”活动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专题报道,发表新闻稿件20多篇;赣州电视台3套还在重阳节当晚和第二天中午2次实况转播“赣州十大孝亲敬老之星”颁奖文艺晚会。寻乌县通过县领导发表敬老电视讲话的方式,广泛进行敬老宣传教育,上犹县举办了“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主题摄影展,石城、安远等地发出《重阳节尊老爱老倡议书》,在电视台播出孝亲敬老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孝亲敬老意识。

八、创先争优,老龄干部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我市老龄系统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为老服务的老龄工作宗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创业服务年活动,努力建设“五型”机关,着力打造“五型”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围绕“三个一”(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健全一套有序的办事规则、打造一支精干的工作队伍),争创人民满意的党组织,争当群众满意的好党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创业服务年活动中,就 “六不让”和“五查五看五解决”开展“找差距、提建议、促发展”专题讨论,积极破解事业发展难题,坚持百分制绩效考核措施,树立热情周到、便捷高效、务实创新的老龄工作部门新形象。自去年起,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一年一度的优秀县(市、区)老龄办主任评选活动,今年市老龄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表彰了首批62009年度优秀县(市、区)老龄办主任,每人奖励500元。与此同时,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支持,我市老龄办增设了1个职能科室,增加了2名人员编制,办公条件有效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升,老龄干部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2010年,我市老龄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如:创新老龄工作的思路需进一步拓宽,居家养老服务和基层老龄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经费短缺的现象需进一步扭转,办公条件需进一步改善等。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突破。

2011年工作打算:

2011年我市老龄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围绕“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加强老龄政策落实,强化老年维权服务,加大老龄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我市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全年工作力争完成“八个一”:

(一)召开一次老龄工作布置会议。以市政府名义召开2011年赣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总结过去一年工作,部署新的一年任务,参会人员除市老龄委全体成员及成员单位联络员外,扩大到县(市、区)、赣州开发区分管老龄工作的领导及老龄办主任。之前,开好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为全体(扩大)会议的召开做好充分准备。

(二)编制一个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全国、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切实做好《赣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出台一个养老服务规范文件。进一步修改代拟的《关于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争取以赣州市政府名义尽快出台。

(四)抓好一批居家养老项目建设。重点抓好获中央投资计划的章贡区人民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于都县贡江镇长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石城县城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三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赣市府督字[2010]86号文件要求,切实抓好督促落实。2011年,在继续搞好全市现有2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的同时,拟在赣州中心城区和其他县(市)新建若干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并进一步做好向中央和省有关部门申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工作。

(五)搞好一批村老协规范化试点。继续推进农村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2011年,拟在每个县(市、区)新建1-2个规范化村老协示范点。按要求切实做好向省办申报全省第五批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六)开展一次重阳敬老主题活动。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工作安排,为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2011年重阳节期间,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好我市首次老年合唱节活动。

(七)扩大一项高龄老人优待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提前做好我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对象拟扩大到80周岁老年人有关调研工作。督促与老年人生活关系密切的各类服务行业如银行、电信和移动公司等开设老年人优待窗口。做好老年信访和优待证办理工作。开发赣州市老年人信息系统管理软件,软件内容包括老年人口基本情况、高龄老人长寿补贴、老年优待证办理及老年信访档案等四方面信息管理。

(八)打造一支优秀老龄干部队伍。适时举办一期全市老龄干部业务培训班。继续开展优秀县(市、区)老龄办主任和老龄系统信息与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提升老龄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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