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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10年老龄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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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10年老龄工作要点

 

2010年我市老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六个老有”目标,按照市老龄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加大基层老龄工作力度,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抓好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强化老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老龄工作水平,促进我市老龄事业全面发展,为实现赣州经济社会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认真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今年突出抓好全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已列入市委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和市政府确定的2010年要努力解决好的12件民生实事之一。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赣州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将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落到实处,真正把这一保障和改善高龄老人基本生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民心、德政工程办实、办好。

二、切实做好赣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上级要求,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和市老龄委有关成员单位贯彻落实《赣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赣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草案)》,争取将有关重要内容和指标纳入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三、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按照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关于在全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抓好全市2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试点工作,从中筛选出若干个试点作为市本级示范点,予以重点扶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抓好1个乡(镇)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切实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各项优惠政策,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和完善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按照“设施完善、制度健全、班子得力、经费落实、作用明显”五条规范化建设标准,抓好我市纳入全省第四批24个农村老年人协会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积极配合省老龄办搞好村老协示范点的物资配送,适时进行检查,确保试点质量。继续做好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工作,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失能、特困、留守、空巢、低收入等老年群体的养老问题。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开展老年宜居社区、老年温馨家庭建设示范活动。

五、努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争取市人大等部门的支持,对我市贯彻落实《老年法》、《江西省实施〈老年法〉办法》及各项老年优待政策的情况进行调研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年维权工作网络,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不断拓展老年法律服务渠道,扩大老年法律援助覆盖面。按照《江西省老年优待证发放和管理规定》,切实做好《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严格办证程序,严肃办证纪律。深入开展“银龄行动”,充分发挥老年人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维护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权。

六、不断加大老龄宣传教育和文化工作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广泛开展人口老龄化、老年法律法规和敬老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全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和向全省推荐先进的工作。认真办好《赣州老龄工作》政务内刊,切实落实《赣州市老龄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办法》,抓好全市老龄系统通讯报道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老龄信息网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广泛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各类老年学校,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向老年群体免费开放。重阳节期间,在全市组织开展“赣州十大孝子”、“赣州十大敬老模范”评选活动和慰问贫困老年人活动,努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着力强化老龄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四型”(服务型、创新型、务实型、廉洁型)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协调能力、学习研究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打造人民满意的老龄工作部门。适时举办一期老龄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班。做好老龄数据统计工作,围绕老龄工作的难点、热点和老年人关心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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