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儿童福利院是赣州市民政局下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市直事业单位,是承担全市孤残儿童及生活无着落未成年人养、治、康、教工作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择优录取,确保聘用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招聘岗位
招聘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护士 |
2 |
1、学历及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五年及以上护理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中专学历,护理学类专业毕业。
2、其他要求: (1)持有护士资格证及执业证,护士执业证可正常变更; (2)有儿科、急诊科、精神科工作经验者优先; 关心爱护孤残儿童,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身心健康,能胜任护理岗位工作。 |
康复 治疗师 |
2 |
1、学历及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五年及以上儿童康复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中专学历,康复医学与治疗技术、康复治疗学等专业毕业。
2、其他要求: (1)熟练使用常用的评估量表,独立制定康复训练计划,独立开展康复治疗; (2)具有团队协作意识、较强的动手能力,善于思考,持有康复治疗师证书者优先; (3)关心爱护孤残儿童,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
三、招聘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热爱儿童福利事业,无不良嗜好及犯罪记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
4、学习领悟力强,有一定的文字编辑能力,能较为熟练地使用办公软件。
四、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3日17时(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797-7317808,肖老师。
2.方式:有意者将填写好的《赣州市儿童福利院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打包压缩,并以“xx报名材料”命名后发送至邮箱503532369@qq.com,不接受现场及电话报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并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如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1.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电话通知考核时间。
2.待考核人员在考核前需提供以下材料:《赣州市儿童福利院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原件、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
3.考核方式采取面试及专业操作相结合进行,主要考察考核人员专业匹配度、逻辑思维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
4.考核结束后择优聘用。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聘用对象。
七、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外管理,试用期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劳动合同年限)一年。薪资待遇参照《赣州市儿童福利院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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