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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儿童福利院招聘护理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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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儿童福利院是赣州市民政局下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市直事业单位,是承担全市孤残儿童及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养、治、康、教工作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因工作需要拟招聘两名护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要求

1.政治清白,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本市户口或在中心城区有固定住所,能长期稳定在本单位工作。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类(含护理、助产专业)学历;五年及以上卫健系统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质;有儿科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4.富有同情心及爱心,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团结协作精神,学习能力较强,有一定的文字编辑能力,能较为熟练地使用办公软件。

二、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10日17时(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报名咨询电话0797-7317808。

2.方式:有意者将填写好的《赣州市儿童福利院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护理执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打包压缩,并以“xx报名材料”命名后发送至邮箱179061492@qq.com,不接受现场及电话报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并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如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1.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电话通知考核时间。

2.待考核人员在考核前需提供以下材料:《赣州市儿童福利院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护理执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原件、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

3.考核方式采取面试及专业操作相结合进行,主要考察考核人员专业匹配度、逻辑思维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

4.考核结束后择优聘用。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聘用对象。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外管理,试用期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劳动合同年限)一年。薪资待遇参照《赣州市儿童福利院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附件:赣州市儿童福利院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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