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市、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以及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服务国防”的具体要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圆满完成了全年民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为鼓励先进,带动全面,推动工作,根据对各县(市、区)民政工作综合考评结果,市政府决定对章贡区等8个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全南县等5个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
章贡区、南康市、宁都县、安远县、于都县、大余县、石城县、兴国县
二、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县(区)
全南县、石城县、安远县、上犹县、章贡区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各地、各部门要向先进学习,以更加饱满的热情,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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