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7日,于都县公安局宽田派出所民辅警在依法押解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至县人民医院体检的过程中,肖某某拒不配合,暴力抗法,用嘴巴咬伤辅警曾某,后经法医鉴定,曾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于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闻悉案情后,通过走访调查等工作,快速固定证据,当天,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以涉嫌袭警罪予以刑事拘留。
9月9日,于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肖某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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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7日,于都县公安局宽田派出所民辅警在依法押解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至县人民医院体检的过程中,肖某某拒不配合,暴力抗法,用嘴巴咬伤辅警曾某,后经法医鉴定,曾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于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闻悉案情后,通过走访调查等工作,快速固定证据,当天,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以涉嫌袭警罪予以刑事拘留。
9月9日,于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肖某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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