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2008年度全市县级公安机关绩效考评方案》(正稿),并印发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
2、指导县级公安机关月底前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创卫相关工作任务;
4、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好中央、省综治考评工作;
5、完善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资料;
6、准备2008年全市公安工作总结;
7、继续做好对全市114个申报(复查)单位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评估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8、迎接省厅档案馆11月10日起对我市公安基层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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