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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公安局简介(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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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公安局位于章贡区长征大道29号,前身是赣州地区行署公安处,后改为赣州地区公安局,1999年7月3日随赣州撤地设市而更名为赣州市公安局。赣州市公安局是集领导管理、指导协调、指挥决策、执法实战于一体的职能部门,下辖20个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和1个直属分局,其中章贡分局、开发区分局、蓉江新区分局和直属分局实行以市公安局领导为主的领导体制,其余17个县(市)公安局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

一、内设机构

赣州市公安局共有38个内设机构,其中情指中心、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治安警察支队、刑事警察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交通警察支队、巡警支队、特警支队、教育训练处(市人民警察学校)、森林分局为副县级机构,其余为正科级;下属单位5个:市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治安拘留所、警犬基地和直属分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市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负责对全市公安工作的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骚乱。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和门楼牌、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队伍的建设。

(六)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外事工作。

(七)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警卫工作;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八)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监所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二)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和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处置恐怖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以及承办市反恐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十五)拟定并组织落实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十六)指导全市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全市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七)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和较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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