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赣州开发区发展规划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根据《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鼓励市内外科技人才来我市开发高新技术项目,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培育更多的科技实业家,切实推动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将一批专利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经济效益,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13年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利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本批征集的项目类别为市专利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申报方式
1、本批征集项目的申报书申报格式请在市科技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gzstc.gov.cn
2、由各县(市、区)科技局、赣州开发区发展规划局初审后,统一推荐报送,市属申报单位直接报送。
三、申报要求
1、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支持内容;
2、项目一旦受理后,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
3、同一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课题负责人正在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及列入省、市科技部门信用不良记录者,不能申报;对已承担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本次评审和立项的参考依据。
四、初审和推荐要求
各县(市、区)科技局、赣州开发区发展规划局要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初审通过后,在申请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五、受理截止日期
2013年9月20日。
六、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受理科室: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陈浩华 袁晓
联系电话:8391579
邮箱:jxgzzscqj@163.com
附件1:2013年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利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赣州市专利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附件3:推荐申报2013年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赣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
2013年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利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支持掌握核心技术或拥有知识产权的科技人才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研发机构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具有产业化前景的专利技术成果的中试和产业化应用。
二、支持额度
每个项目支持5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第一申请单位必须是在赣州市本地注册、纳税的企业,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按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单独财务会计核算。
2、申报的项目应当是新产品生产或新工艺流程中的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且有后续的创新潜力和发展空间,对提高相关产品的附加值及市场竞争力有突出的作用。
3、项目所属的技术领域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对我市具有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业的形成有带动作用。
4、实施的专利或重大科技成果不存在权属纠纷、不侵犯他人已有权利。
5、项目计划总投入在30万元以上,项目的主要经费已落实,申报时该项目的实际投入已占项目总投入的20%以上;申报项目的技术和经济指标真实可行。
6、优先支持以下领域:稀土和钨及其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电子信息、铜铝有色金属、生物及化学制药、高端装备制造、脐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领域。
四、材料要求
赣州市专利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及附件(纸质一式3份)经各县(市、区)科技局、赣州开发区发展规划局初审后统一推荐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科技局、赣州开发区发展规划局填《推荐申报2013年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2份)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市属申报单位直接报送,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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