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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两清单一安排”》政策解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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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简要介绍一下我省“两清单一安排”的总体情况。

    答:“两清单一安排”主要由三个方面组成。一是《江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任务清单》。对《总体方案》进行落实落细,将《总体方案》的22项工作任务和3项组织实施要求,细化为62项推进举措,并逐一列出时间节点,明确责任部门,进一步压实任务责任。二是《江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负面清单》。将《总体方案》提出的一系列“不得”“禁止”“严禁”“克服”“纠正”“改变”“扭转”事项,逐一列出,形成22条负面清单,并明确责任部门。三是《江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2021-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对照《总体方案》要求,按照稳步推进、稳扎稳打的思路,对2021年至2023年底我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通过压茬推进,重点突破,下好先手棋,走活满盘棋。

总体上看,我省的“两清单一安排”落实举措,有三个特色亮点:一是既对标对表又细化实化。“两清单一安排”坚决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又结合我省实际,在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教育部制定的分工方案、负面清单基础上,将改革任务进一步实化、具体化。二是既试点先行又稳步推进。“两清单一安排”提出了2021-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既对贯彻落实《总体方案》作了整体部署,又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力争通过试点先行、探索新路,为全省全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积累经验。三是既分工负责又协同攻坚。“两清单一安排”的每一项重点任务、推进举措,都明确了相关省委部门、省直单位、行业院校主管部门、设区市(赣江新区)、高校和职业院校应履行的职责,同时也强调多部门联合攻坚、协同推进,防止任务和举措落空。(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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