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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2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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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

现就第225号提案《关于逐步建立0-3岁普惠型托育机构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推动教育科学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学前教育取得显著发展。一是教育资源明显扩大,公益普惠覆盖城乡。全市现有幼儿园343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433所,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43.14%。全市有在园幼儿34.88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5%。二是幼儿园管理日趋规范,优质资源大幅增加。2018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要求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律办成普惠性幼儿园。2019年,我市增加小区配套园公办学位2.2万个,相关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作典型发言, 《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先后报道了我市的经验做法。三是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办园质量日趋提高。我市现有幼儿园教职工2.8万人,其中公办园教职工8731人,在编教职工3554人。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赣州市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加强教师配备,提高工资待遇。市级财政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从12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每年培训幼儿教师1.5万人次。创新集团化办园模式,以强园带弱园、老园带新园、城区园结对乡村园发展机制,确保新园开一所、优一所。全市现有省、市示范幼儿园261所。

近年来,随着我国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早教需求也日趋迫切。民进市委会提出的三点关于做好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建议,我局非常支持。我局将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的培养力度。支持和指导我市各级职业学校设立幼儿保育、早期教育和护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专业,全面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二是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我市现有公办幼儿园1433所,拟遴选一批硬件条件好、办园学位富足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三是支持新建幼儿园按有关标准配备托班。

四是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转型发展托幼事业。

 

 

赣州市教育局

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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