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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2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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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坊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和关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人口日益增多,日平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多达1800,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制度,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下面,我们就向您简单汇报一下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情况

1.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我市中心城区于2018年6月14日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心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启动了强制分类,制定了《关于推进赣州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方案》和《赣州市202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方案》,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强化了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目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实现了垃圾分类投放基本全覆盖。

2.居民小区分类试点建设。目前,在市中心城区10个居民生活小区开展了试点,共投放分类垃圾桶2.2余万个智能垃圾分类箱72个,发放垃圾分类袋41.8万余个,培训分类督导员118名。试点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

3.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目前为止,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信丰、瑞金等3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信丰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已正式运行;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项目已建成试运行;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场及弃土场已开工建设;经开区、章贡区大件垃圾破拆处理中心分别已建成投入使用;市中心城区“五区”均设立了建筑垃圾消纳场。按照规划布局,全市剩余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正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4.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环卫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切实提升资源回收利用效率,进而推动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定期进社区、进小区、进机关、进学校,使可回收物应收尽收。在市直机关大院和13个县(区)开展了“绿色回收进机关,废旧物资积分兑换”活动,废旧物品回收业务的承办企业不定期地到各地举办回收活动,以及实行定点上门回收,切实提高了全市公共构废旧物处置利用率。

5.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各地各校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在地理、思想品德等学科教学中,积极地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到相关学科知识的教学内容,渗透到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全市中小学地方教材《美丽江西》中开设《垃圾分类教育》的内容,并开展垃圾分类活动,在知、行、践等方面让学生认识到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要性,掌握垃圾的分类及处理方法等相关知识,养成学生进行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制定了全市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方案,开展了“争做环保小使者,垃圾分类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全市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挂图10万余份,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融入学科知识教学内容和校园环境综合整治考核。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各级尚未构建与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体系,人员不固定,力量薄弱不集中;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还存在短板,还未建有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先分后混”现象不可避免;生活垃圾收集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尚未实现“两网融合”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立工作机制,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配足人员和经费,像“创卫”工作一样,集中办公,做到专人抓、专人管。

2.统筹加快各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试点小区)进度。按照《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推进计划》,将章贡区解放街道办事处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9月底前完成基础设施改造和设备车辆购置,10月底前正式运行。南康区在正源华府、半山豪庭、城南花园等3个居民小区,赣县区在彩虹城、大华御景、贡江上院、燕南小区、公安局小区、电力公司小区等6个居民小区,经开区在湖边镇江边巷、黄金岭街道办杨梅社区、蟠龙镇田心社区等3个社区,蓉江新区在温馨家园F1-20、温馨家园A1-4、温馨家园A1-5、温馨家园A1-7等4个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均不晚于8月完成招标工作并启动实施。

3.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积极推进《赣州市中心城区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方案》,有序开展好“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征文比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竞赛、“垃圾分类进社区”文艺巡演、“垃圾去哪了”参观垃圾终端处理场所、五区同步“跑捡赣州”等宣传活动,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增加和提升宣传频率、深度,形成垃圾分类知识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的态势。

4.全力推进全市各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宁都县、兴国县、于都县等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尽快启动建设南康区、崇义县、龙南县、安远县、寻乌县等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确保2021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顺利实现全市生活垃圾“零”填埋目标;加快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场及弃土场项目建设,力争2021年4月底前建成投产。在中心城区尽快建成一个厨余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示范指导全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补齐短板。

5.积极推进各县(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为全面推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今年5月,我市制定印发了《全市各县(市)全面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各县(市)建成区范围的公共机构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建成区选择1-2个居民社区范围进行分类试点,选择至少1个乡镇(非城关镇)进行分类试点。

6.创新“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积极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开展移动APP软件、微信和网站回收服务,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的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两个系统优势,提高生活垃圾在回收、分拣、处理等环节的运作效率,大幅提升再生资源回收率。市商务部门指导各区示范片区(试点小区)两网融合建设工作。

7.加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考核。制定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进行督促考核,提高工作成效。

以上是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工作的举措和内容,我们将认真研究您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一些很好的建议、要求,在工作中吸收和完善,加快工作步伐,努力把这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组织实施好,为建设美好人居环境而努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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