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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发志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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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国资人字〔2016〕3号

 

关于刘发志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赣州市基本建设投资公司:

经研究决定:

免去刘发志同志的赣州市基本建设投资公司副经理职务。

刘发志同志退休。

 

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3月3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各出资监管企业。

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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