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国资人字〔2013〕10号
关于刘贵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出资监管企业、委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刘贵洲同志任赣州市国资委规划分配科副科长,免去其赣州市国资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琳同志任赣州市国资委副主任科员。
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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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琳同志任赣州市国资委副主任科员。
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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