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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完善月度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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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恢复、完善月度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出资监管企业,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和市政府工交口工作例会精神,经研究,决定恢复月度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并进一步完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企业、各科室要对每个月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小结,主要内容包括:

  1、主要数据指标完成情况;

  2、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

  3、改革重组、战略合作、投融资进展情况;

  4、出台的重要文件,包括国家、省出台的涉及本单位的最新政策情况;

  5、举办的重大活动;

  6、市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7、本单位的特色工作;

  8、下个月工作安排。

  二、报送要求

  1、内容简明扼要,条目式梳理,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自20125月开始于每月3日前报市国资委办公室,电话:8196118,邮箱:gzgzwbgs@163.com。月工作小结需对照上月工作安排进行梳理(未列入安排可以增加),认真核实工作完成进度,并对未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说明。

  2、请各出资监管企业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负责同志联系方式于515日前报送至市国资委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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