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自然资源局>重点领域>规划设计

在线检阅: 搜索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访问量: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促进自然资源事业健康发展。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促使领导班子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9次,局务会议16次,发挥了领导班子总揽全局、集体领导、把关定向作用。坚持每月“学习日”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3+X”模式,全年共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积极配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工作,主动认领、对标对表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行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配齐配强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和各县(市、区)局领导干部队伍,不断完善干部队伍结构,在全市系统上下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

(二)抗击疫情显担当,始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局261名干部职工放弃休息、提前返岗,开展联防联控活动7356人次,保障了42个小区(卡点),2840幢,13113户居民的安全。结合省、市应对疫情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积极出台贯彻省市稳增长10条、用地要素保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5条、保障服务机制砂产业发展10条措施,强化政策宣传和运用,有效保障了804.9亩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用地先行使用;推动2019年度23个因资金原因未缴纳用地规费的批次用地9346亩视同取得批复并开工建设;批复疫情期间63宗地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共计26.49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成立8支联点帮扶工作队,深入挂点各县的18个企业和项目开展联点帮扶。疫情期间推行在线审查、容缺+承诺制审批,受理网上业务2086件,办结2053件,办结率达到98%,平均办结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实现服务再提速。

(三)强化要素保障服务,助推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围绕高质量打好六大攻坚战,组卷上报一批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用地,目前已获批准100个用地批次5.98万亩,全力保障“两城两谷两带”、各地首位产业以及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强力推进急需开工项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有效破解赣深客专、瑞梅铁路、瑞兴于快速路等重大项目用地前期工作。稳妥有序实施土地供应,截至目前全市供应各类国有建设用地7.74万亩,同比增长17.5%,土地出让总价337.69亿元,同比增长7.8%,重点保障工业、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用地需求。

(四)夯实自然资源基础,全力助推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高规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起草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高标准推进《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积极指导各县(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目前,市级总体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县(市)总体规划稳步推进。高质量完成赣县茅店组团、南康东山-南水组团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启动“百里滨江绿廊”详细设计编制,主动对接服务阳明文化公园、江南宋城等重大项目方案审查。聚焦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黄金大道等52项设计方案批复,完成中心城区规划建筑方案批复221件。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基础,全力推进三条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建立健全了地质灾害防治挂点联系工作制度以及地质灾害速报、巡查、应急调查、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稳步推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市累计发证1729555本,发证率91.25%,发证率排名全省前列。

(五)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完成省与市、市与县2020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签订。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全力推进节地增效行动,全市消化批而未用土地41274亩,消化周期降至2.8年(下降0.9年),目前消化批而未用面积为全省第一。加快工业标准地+承诺制供应改革,今年成交1357794亩,成交数量与面积均列全省第一。加快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我局牵头9个整改问题中,7个限期整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已销号,2个已申报销号;2个长期坚持(持续改善)不需申请销号类问题,已按时完成了相关整改任务,建立了长效机制并做好常态化工作。累计完成废弃稀土矿山环境治理92.78平方公里,历史遗留的废弃稀土矿山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创建绿色矿山59家,编制并颁布实施《赣州钨、萤石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成为全省首个绿色矿山市级地方标准。

(六)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和振兴发展。促成自然资源部连续第九年出台支持赣州脱贫攻坚的政策意见,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增减挂钩指标跨省调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自然资源调查、信息化建设等九个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其中增减挂钩指标跨省和省内累计共调剂14383亩,获得收益29.11亿元累计实施探采结合井305口,直接解决150余个村组1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提前一年完成全市15个县(市、区)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投入资金1.2亿元,共发现富硒土地面积7453平方公里;争取中央及省级以上财政安排我市宁都、兴国等13个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各类项目27个,投入资金5593万元。推动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关于支持赣州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通知》,涵盖支持赣州建设I型大城市等9条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

(七)严字当头不打折扣,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设立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公职律师办公室,建立土地房屋征收诉源治理府院联系机制。稳步推进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工作,开展稀土巡查7245次,出动巡查人次19261人,查处1起非法开采稀土矿案件。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用矿问题,在赣南日报公开曝光13起重大典型违法案件,今年以来,我局立案查处土地矿产类案件28宗,罚没款收入1576.99万元。全力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在我市开展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主动认领、统筹推进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全力推进清查整治工作落实,目前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治到位并上报核销。严格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开展行业乱象整治,已立案查处案件324起,处罚金额4696.2万元,涉嫌刑事犯罪的10起案件已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地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仍然突出。根据国家土地例行督察、耕地保护督察等反馈问题情况,部分县(市、区)违法用地居高不下,对保护耕地在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呈现出政府主导、增速快、类型多的特点,南康区、信丰县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县(市、区)违法用地整改的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用地整改力度不大、进度缓慢。

二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离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对既有规划成果实施评估及梳理不够精细,专题研究成果质量还不理想,专题研究之间还没有形成较好地借鉴和运用,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思路不够精准。

三是全市自然资源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的情况,部分人员思维惯性严重、知识储备不足、创新能力不强,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以党建引领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思想武装,推动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深化作风建设,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从严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

(二)全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高标准完成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谋划好城市重要组团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服务好中科院稀土研究院、深赣港产城一体化园区等区域规划编制。统筹做好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推进新一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深入抓好赣南建筑风貌保护与传承,抓好一镇两村两类三线的风貌营造。

(三)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发展。深入贯彻土地利用计划改革新精神,指导各地研究谋划并编制好本地成片开发实施方案,坚持以批而未用土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用地报批规费的盘活利用,全力保障市、县重点重大项目的顺利落地。合理规划采矿权投放,建立健全净采矿权出让工作机制。加强中心城区土地供应管理,做好年度土地收储、供应计划编制,保障中心城区各类用地需求。

(四)深化改革攻坚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在公布领跑者名单的基础上,建立正向激励、反向倒逼机制。扩大工业标准地+承诺制供应比例,对新增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标准地+承诺制方式供应。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持续开展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推动批而未用土地减量化发展。

(五)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严守耕地红线,强化对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的监督管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新增问题发生。全面开展提质改造补充耕地,着力推进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切实加强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全过程监管,统筹城乡用地规模助力乡村振兴。

(六)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筑牢南方生态屏障。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矿产资源十四五规划。加快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按时完成销号。抓好绿色矿山创建,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大绿色矿山创建力度。

(七)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夯实自然资源基础。科学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力争十四五期间全面消除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指导各地继续落实地灾防治主体责任,扎实做好隐患点巡排查和处置工作。继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完善权籍调查材料,实现成果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化应用。

(八)坚决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力度,努力实现2021年度零约谈、零问责目标。督促地方政府加快违法用地整改进度,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强化联合监管机制,零容忍管住新增项目,确保违建乱象不反弹。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