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回应关切>公示公告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政策解读(市工信委)

访问量:


第五条:关于设立重大工业项目引导资金和“中国制造2025”产业基金政策
本条政策分为二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关于设立重大工业项目引导资金政策
2015年,全市工业工作会议明确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到2018年,实现工业“两个翻番、三个提升、四个突破”的目标任务。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市工业发展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但是特大项目偏少的情况还是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在此背景下,市委市政府从市本级财政资金中安排10亿元设立赣州市工业发展引导资金,通过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银行资金等社会资本投入我市工业发展,为特大项目在落户我市过程中提供关键支持,确保引进一批“攻坚性、引领性、带动性”的特大项目。
根据《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参照南昌市、重庆市等地做法,我委负责起草了《赣州市重大工业项目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目前,该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待市政府印发后实施。同时,成立了引导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引导资金重大事项的决策。
   引导资金由市财政出资10亿元,各县(市、区)、赣州经开区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按分配额度加入。资金主要支持“两城两谷一带”及各县(市区)首位产业重大项目,采取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方式进行直接投资,以及设立产业基金进行投资,引导资金采用“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的市县联动的模式,以各县(市、区)、赣州经开区注入的资金额为基数,按不超过1∶7的动态比例对出资区域项目进行配投。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如有需要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5年,资金使用期满后由企业回购股权或偿还债务。
二是关于设立“中国制造2025”产业基金政策
我市今年已获批“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为更好地对接国家工信部 “中国制造2025”产业基金对我市先进制造业的支持,由国资工投公司出资10亿元设立赣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基金,下设新材料、军民融合、智能制造等子基金,采取国有独资、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或向已有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等形式,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企业等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入社会资本,引入优质项目,引入专业管理。
第六条:关于新一轮稀土钨深加工及应用产品奖励政策
自2014年9月起,我市已经实施了两期产品奖励政策,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稀土钨深加工及应用产品逐步向中高端发展,产品销售和税收实现了稳定增长,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稀土、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中国稀金谷”建设,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委对全市稀土、钨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了调研,征求了赣州市稀土行业协会、赣州市钨业协会意见,在2016年4月-2017年3月实施的《全市稀土钨深加工及应用产品奖励办法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优化、提升和调整,继续实施新一轮的稀土钨深加工及应用产品奖励政策。2017年8月3日,市政府已经印发了《关于转发市工信委等部门<赣州市稀土钨深加工及应用产品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7]141号)。
下步,我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协商新一期产品奖励申报细则,并组织有关企业进行申报。
第七条:关于实施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市级补助政策
通过鼓励各地不断创新建设模式,采取政府投资、企业投资、PPP等建设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在项目建设初期为项目量身打造标准厂房和配套设施,可使项目建设周期和企业前期资金投入缩短和减少一半左右。
为鼓励建设和使用标准厂房,促进土地集约、企业集聚、产业集群,省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使用标准厂房的指导意见》(赣工信字[2017]357号),2017—2018年,省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全省符合要求的标准厂房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分期扶持的补助方式,按照产业集群与企业发展的市级需求,在全省新建一批工业和服务业标准厂房。文件对市县配套标准未做硬性要求,由各市县按照财力情况,自行配套补助。为推进我市标准厂房建设,市财政预算每年将安排3000万元,对全市工业园区在2017—2018年获得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的标准厂房项目进行配套补助。目前,我委已牵头起草了《赣州市2017年—2018年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市级配套补助的实施细则》,正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待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下发。
近期,省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厅将下发申报省级标准厂房专项补助的通知,我委将积极组织各工业园区符合要求的标准厂房项目申报,对获批省级专项补助的项目,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下达市级配套补助资金。
第九条:关于支持智能制造政策
智能制造工程是“中国制造2025”五大重点工程之一,目前赣州市已获得工信部批复同意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智能制造,对进一步提升赣州市制造业竞争力,推动企业降成本、提效率、转型升级作用巨大。为加快推进赣州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培育赣州市经济发展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本条政策。
本条政策分为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关于向本市工业企业发放智能制造服务消费券政策。
为了扶持培育本地智能制造服务企业,通过学习宁波等发达地区发放消费券的形式,鼓励我市制造业企业接受智能制服务,为下一步实施智能制造提供指导、找准路径。
二是关于支持企业进行智能制造技改政策
目前,赣州市已有30家以上企业正在实施智能制造技改。2016年,赣州市有4个项目被评为“江西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数量列全省前列,省里对“江西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给予设备投入10%的资金奖励。2017年7月,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的智能制造项目列入了工信部智能制造专项,最高可获得项目投入30%的资金支持。因此,赣州市出台类似的政策,鼓励企业加快实施智能制造技改。
三是关于对赣州市首台(套)先进装备给予保险费用补贴政策
首台(套)装备技术复杂,价值量大,直接关系用户企业生产经营,在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面临市场初期应用瓶颈,需要有专门的保险险种对风险进行控制和分担。2015年,国家财政部、工信部、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9号),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2016年工信部公示了179个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工作拟补助项目,2017年公示了468个拟补助项目,成效显著。我们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文件,结合赣州市实际,并咨询了本地保险公司的意见,制定了《赣州市首台(套)先进装备产品目录》产品的保费补贴政策。
下一步,市工信委将针对上述政策,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政策实施后,力争到2020年,赣州市实施智能制造技改的企业超过100家,1家以上高端智能装备进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企业成本明显降低,效率大幅提升,高端装备制造业初具规模。
条十条:关于加大技改支持力度政策
本条政策分为二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关于技改支持政策
为鼓励、引导、支持我市工业产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在往年的基础上,参照深圳市2015年出台《企业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资助工作流程》补助标准,项目资助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生产、检测、研发设备、管理应用软件等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投入总额的10%,2017年我市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的设备购置补助比例由5%提升到10%。
近期我委将联合市财政局编制《2017年赣州市重点工业技改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预计11月份将正式印发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重点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高端新产品开发、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先进重大装备引进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采用聘请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对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的前期手续和购买设备的票据进行审计,并随机从我市专家库中抽取行业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打分排名,来确定最终补助的项目。
二是关于新产品开发奖励政策
2016年全省共有230个产品通过了省级新产品鉴定,并获得省工信委颁发的《江西省新产品证书》,而我市仅有10家企业的12个产品申报了省级新产品,且只有2个产品通过了省级鉴定,并获得《江西省新产品证书》。2016年全省共评定优秀新产品145项,其中,一等奖25项,二等奖57项,三等奖63项,而我市只有赣州群星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BYD6DT35汽车同步器获得优秀新产品一等奖,我市省级新产品及优秀新产品申报及获批数量远落后于其他设区市。
为深入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51号文件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实施意见》,鼓励我市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不断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我委参照抚州、南昌等设区市的作法,研究提出了市级新产品开发鼓励政策。
每年受益财政将对当年通过省级专家鉴定,获得省级新产品证书的新产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个新产品5万元开发补贴,对当年获得省优秀新产品或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企业新产品开发科技团队5万元、4万元、3万元。企业仅需凭当年《江西省新产品证书》及省工信委优秀新产品文件,向当地工信部门进行申报即可。
第十一条:关于培育发展工业设计政策
由于我市工业企业多为原材料或零部件加工企业,终端应用产品较少,而工业设计多数是针对终端应用产品,因此我市工业设计能力非常薄弱。目前全省共有20个省级工业设计企业,我市则还没有。
为贯彻《江西省工业设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融合,大力倡导工业设计,促进工业设计加快发展,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附加值,建立和完善设计创新体系与激励机制,加快设计成果产业化,引导企业重视和运用工业设计,加速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我委参照安徽及其它省的作法,提出了该项政策。
重点将支持企业机构申报国家、省级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请工业设计企业资质评价和认定。每年评定一批市级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工业设计基地,由市财政给予每家最高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认定的,市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认定的,市财政给予40万元奖励。同时,加大财税扶持力度,企业用于工业设计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工业设计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省级认定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三年内缴纳税收的地方所得部分全部奖励企业,支持企业发展。


市工信委
2017年8月15日

相关文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