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财政局>执行和结果>建议提案办理

【2021】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7号建议答复的函

访问量:

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7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许瑞强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增加全南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财政部印发《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19108号),明确中央财政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幅高于转移支付的总体增幅。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按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差额及转移支付系数计算确定。其中,标准财政收入根据工业增加值等客观因素及全国平均有效税率计算确定,用以反映地方收入能力;标准财政支出考虑人口规模、人口密度、海拔、温度、少数民族等成本差异计算确定,旨在衡量地方支出需求。均衡性转移支付系数按照均衡性转移支付总额、各地区标准收支缺口总额以及各地区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等因素确定。

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由省财政直接分配下达至县财政,省财政厅在分配资金时,已考虑各地财政困难程度,加大了对全南县等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积极保障县级政府履行职能的基本财力需求。如2020年,全南县获得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84亿元,较2019年增加6204万元,同比增长27.9%,有效缓解了全南县财政资金压力。

同时,为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全南县等财政困难地区财力保障水平,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统筹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2020年,全南县共获得各类上级财政资金16.6亿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16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17亿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0.9亿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0.77亿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0.43亿元,均为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可由全南县统筹安排使用。

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密切跟踪上级政策动态,强化北上对接汇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给予全南县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支持。

衷心感谢您对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愿您身体健康,合家幸福,万事如意!  

        

相关文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