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接中共赣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刘柏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赣市纪字[2015]35号):
刘柏生同志任赣州市监察局驻赣州市司法局监察室主任;
免去陈朝兵同志中共赣州市纪委、赣州市监察局驻赣州市司法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5年5月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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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接中共赣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刘柏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赣市纪字[2015]35号):
刘柏生同志任赣州市监察局驻赣州市司法局监察室主任;
免去陈朝兵同志中共赣州市纪委、赣州市监察局驻赣州市司法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5年5月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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