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新生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属各科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免去陈珉等22名离岗考察对象职务的通知》(赣市组干字[2010]7号)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刘新生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赣州市司法局党组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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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免去陈珉等22名离岗考察对象职务的通知》(赣市组干字[2010]7号)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刘新生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赣州市司法局党组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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