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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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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2024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主管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三定方案》(赣市府办发〔201519号)及《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赣市办字〔201945号)有关规定,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有关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三)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推进行业技术基础、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主管领域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项;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工作;承担军民结合、民爆器材、船舶行业的监督管理。

(五)推动全市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六)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组织推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相结合,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七)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策划、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按规定权限备案、核准和审核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和审批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

(八)承担全市工业节能管理和监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工业领域规定权限内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管理工作。

(九)推进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协调推进信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搭建投融资平台;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十)依法管理工业园区,组织、指导特色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和数字化工业园区建设,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十一)促进工业设计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工业、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等工作。

(十二)建立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措施,协调优化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企业(不含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十三)研究提出市工业发展基金的年度预算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安排、使用具体意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对国家和省对口部门用于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提出建议;负责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基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中小微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监测分析,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和措施;承担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的具体实施、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推进工作。监测分析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态势,提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强管理。

(十六)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产业招商和对外交流合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关于调整市工信局内设机构职责的通知》(赣市编办〔20224号)文件,同意由市工信局电子信息和信息化推进科承担原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划入职责。调整后,电子信息和信息化推进科的职责为:负责电子信息产业、大数据产业、软件服务业等行业的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及发展态势,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负责全市数字产业化和工业数字化工作,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负责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和数据信息安全。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通信行业协调监督工作,负责通信保障应急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本级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赣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10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28人,事业编制人数33人。实有人数小计34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4人,行政在职人数4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1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31人。离休人数小计5人,退休人数小计243。遗属人数小计11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5038.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42.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18.89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2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51.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2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5038.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0.1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35.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30.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7.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3.1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03.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9.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3.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9.7万元、对企业补助48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4.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95.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9.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62.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4.3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5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2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17.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5.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8.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5.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3.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3.6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2万元;对企业补助4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242.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18.8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4.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9.7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913.1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8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35.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8.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7.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3.1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9.7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74.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9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相应增加机关运行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6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 部门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4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工业宣传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工业宣传经费。

⑵立项依据:《赣州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7510”行动计划(2023-2026)》。

⑶实施主体: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单位

⑷实施方案:与赣州电广传媒有限公司和赣州文传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借助赣南红等媒体平台,充分展示全市工业发展成果,总结借鉴成功经验,解读最新政策措施。

⑸实施周期:当年项目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 宣传成本  ≤100万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开展工业类宣传活动次数 40

质量指标宣传活动内容主题符合率 100%

      时效指标宣传活动举办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宣传活动覆盖人数 4000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三公"经费安排30.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18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12.2万元,比上年减26.4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二)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七)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八)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九)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产业发展:反映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五)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六)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十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反映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培育、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相关专业名词

   () 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4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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