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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工信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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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工信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赣州市工信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工信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赣州市工信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工信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主管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三定方案》(赣市府办发〔201519号)及《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赣市办字〔201945号)有关规定,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有关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三)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推进行业技术基础、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主管领域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项;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工作;承担军民结合、民爆器材、船舶行业的监督管理。

(五)推动全市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六)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组织推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相结合,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七)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策划、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按规定权限备案、核准和审核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和审批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

(八)承担全市工业节能管理和监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工业领域规定权限内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管理工作。

(九)推进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协调推进信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搭建投融资平台;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十)依法管理工业园区,组织、指导特色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和数字化工业园区建设,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十一)促进工业设计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工业、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等工作。

(十二)建立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措施,协调优化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企业(不含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十三)研究提出市工业发展基金的年度预算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安排、使用具体意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对国家和省对口部门用于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提出建议;负责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基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中小微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监测分析,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和措施;承担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的具体实施、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推进工作。监测分析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态势,提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强管理。

(十六)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产业招商和对外交流合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共有独立核算预算单位6个,包括1、局机关本级: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含未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赣州市企业投诉服务中心、赣州市工业经济监测分析中心、赣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办);2、下属参公事业单位2个:赣州市中小企业管理局(含未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赣州市中小微企业综合办事处)、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行业管理办公室;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赣州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赣州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4、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赣州市建材质检站。编制数137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参公编制46人、全额事业编制39人、差额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数116人,其中:在职人数107人,包括行政人员38+纪检派驻4人、参公人员24人、全额事业人员34人、差额事业人员7人;离休人员9人。享受遗属补助人数15人。

第二部分赣州市工信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

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201.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6.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5.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收入1855.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45.34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2201.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6.31%。。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45.11万元,项目支出455.98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455.98万元。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9.6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39.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1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98.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4.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6.8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55.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3.53%。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9.6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93.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1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所属各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拨款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94.79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降5.43%

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经费为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6个独立核算单位(局本级及下属2个参公单位、2个全部补助事业单位、1个部分补助事业单位)及4个未独立核算全部补助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日常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9.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

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一般公务用车保有2辆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在2018年下半年已参加车改,车辆上交,还未下资产。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资金20015万

1、项目名称:赣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概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发挥中小企业政策导向作用,支持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服务体系建设、中小微企业培育、中小企业市场开拓等。

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十条政策措施。》

实施主体: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工信局(含市中小企业管理局)。

实施周期:长期坚持。

年度预算安排100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推动实施“以培育企业入规为主线、以‘专精特新’为方向、以‘创新驱动’为动力”的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取得实效,培育一批业态新颖、专业突出、行业领先、市场前景好的中小企业群体,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2、项目名称:工业企业电价补贴

项目概述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适当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与企业纳税贡献大小挂钩,进一步降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成本按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度纳税额分三档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

⑵立项依据:赣州市工业企业电价补贴实施办法(暂行)(赣市府字〔2019〕108号)。

实施主体:赣州市工信局、赣州市发改委、赣州市财政局。

实施周期2019-2021年。

年度预算安排400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进一步降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成本。

3、项目名称:工业业务专项经费

⑴项目概述:主攻办、以及家具、新能源汽车产业推进小组工作经费、举办各类活动、会议工作,调度各项工业业务工作。

⑵立项依据:赣州市委、市政府《主攻工业三年再翻番实施意见》

⑶实施主体:赣州市工信局、赣州市财政局

⑷实施周期:2021年

⑸年度预算安排:780万元

⑹年度绩效目标:有序开展主攻办以及家具、新能源汽车产业推进工作,召开一次以上全市工业相关推进会,开展系列推动产业发展活动,调度工业项目建设、工业经济运行等工作。

4、项目名称:科研平台加速器场地建设及装修改造费用

项目概述:中国稀金(赣州)新材料研究院、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已落户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根据市政府《中国稀金(赣州)新材料研究院、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选址协调会议纪要》(2020年10月21日),同意支持该科研平台加速器场地建设及装修改造费用4000万元,由市财政根据工程进度分三年安排补助经费:2020年600万元、2021年1500万元、2022年1900万元。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将2020年度补助经费600万元拨付至江西理工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江西理工大学全资子公司,负责科研平台实施和管理),2020年度补助经费600万元已拨付到位。

立项依据:市政府《中国稀金(赣州)新材料研究院、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选址协调会议纪要》(2020年10月21日)。

实施主体:赣州市工信局、赣州市财政局。

实施周期2021年。

年度预算安排150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科研平台加速器场地建设及装修改造有一定进展。

5、项目名称:龙头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概述支持龙头企业实施并购重组、实施重大技改,支持龙头企业创新,对主攻工业先进单位、优强企业给予奖励。

项依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0〕27号)。

实施主体:赣州市工信局、赣州市财政局。

实施周期:长期坚持。

年度预算安排1154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全力培育一批营业收入超50亿元、100亿元的大型龙头企业,引领“两城两谷两带”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6、项目名称:省级标准厂房市级配套补助资金

项目概述:按照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落实“六稳”要求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9〕29号),延续标准厂房市级配套补助政策,对获得省级专项资金补助的标准厂房项目,由市财政继续给予配套补助。

立项依据:《赣州市2017-2018年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市级配套补助实施细则》(赣市工信字[2017]228号)、《关于落实“六稳”要求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9〕29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标准厂房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建指〔2020189号)。

实施主体:赣州市工信局、赣州市财政局。

实施周期:长期坚持。

年度预算安排1195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2021年全市标准厂房新建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建成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3.6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18.14万元,比上年下降1.8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减少因公出国(境)业务活动计划

公务接待费45.52万元,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属各单位均已完成车改,不再保留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第三部分赣州市工信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工信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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