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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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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https://www.ganzhou.gov.cn/zfxxgk/c102058/xxgk.shtml?code=c102067&temp=xxgk_list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紧紧围绕国务院、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着力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医疗保障工作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知晓权

     (一)主动公开

     2022通过本局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医疗保障领域有关资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9累计在本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和订阅号)公开各类资讯1162在本局官方网站公开各类资讯430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收到2依申请公开申请,均已及时联系沟通,并做好回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机制,强化责任管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责任落实、责任到人的,明确班子成员分管、专门科室负责、专人发布内容,切实做到文件出台、动态发生与信息公开同步。

    二是优质量,强化审核管理。加强公开内容的日常审核管理,切实做好公开标识,制定《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坚持先审后发填写《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宣传报送审核表》,落实一稿三审制层层把关,明确报送渠道。

    三是保稳定,强化安全管理。对拟公开内容做好“公开”标识,对涉及公民、干部职工个人隐私的内容,杜绝网上公开,保障公众的隐私安全,维护稳定,并根据网站日常监测报告及时处理“隐私泄露”问题。目前,我局暂未发现“隐私泄露”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用好“两微一网”平台。两微一网”是我局基础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包括服务号(赣州医保)、订阅号(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微讯)和官网,目前“赣州医保”服务号粉丝93万左右、“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微讯”粉丝1万余。官网设立8个专题专栏,其中2022新增3个专栏。

二是用好网站“数智安全”平台。每日关注数智安全平台发布的监测信息,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市政府办下发的第三方评估反馈意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改落实工作使公开的内容更符合要求。

    (五)监督保障

    2022度,我局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本局内部官网公布网民咨询、建议等渠道,保障公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监督,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我局及时回应网络问政问政赣州、12345平台发布的社会关切问题,组织或参与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2022年,在国家、省、市三级媒体平台刊发130篇次报道,宣传我市医疗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2年度,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学习理解领悟不够,业务水平和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以文字、新闻发布解读居多,视频或图文解读较少。

改进措施:

一是拓宽学习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及中央、省、市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养。二是丰富解读形式。立足全市一盘棋,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视频、图文制作能力,切实提升政策解读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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