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年度报告

在线检阅: 搜索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加大医疗保障工作信息公开力度,有效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1年,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本局官网、官微及时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9条,累计在本级各平台发布政府信息1603条,其中,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152条(含要闻)。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收到10份依申请公开申请,其中有一份因申请人操作错误,提交了6次,实际收到4份不同的申请,均已及时联系沟通,并做好回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压实相关责任,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效率。按照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完善内部网站管理办法,压实责任,及时开展信息公开,努力做到文件出台、动态发生与公开同步。

     二是强化审核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对进行公开的文件强化日常审核管理,并坚持“先审后发”原则,严格落实“三审制”,所有信息内容需填写《赣州市医疗保障系统信息报送审核表》,经由撰稿人、科室(组)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发布,重要稿件经由局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明确报送渠道。

     三是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规范性。我局将信息公开报送列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和宣传工作文件中,确保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准确,同时针对依申请公开件的处理,我局制定“依申请公开件呈批单”,严格对申请公开件进行把关,保障公民获取信息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现有平台的宣传媒介作用。安排专人专岗,专责加强本局官网、官微的运营管理,官网设立6个专题专栏,其中2021年新增2个专栏。2021年以来,赣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285条(不含医保要闻),本局开设的微信公众号1166条。

    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评估整改反馈。根据市政府办下发的第三方评估反馈意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改落实工作。2021年来,对涉及我局的新闻发布、决策公开、管理和服务、执行和结果等栏目的内容进行了补充调整,让内容更符合要求。

(五)监督保障

2021年度,我局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本局内部官网公布网民咨询、建议等渠道,加大民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监督,及时回应网络问政平台等发布的社会关切问题,接受公众监督,组织或参与召开新闻发布会5期、在线访谈1期、电台直播1期、电视媒体10余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7

0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存在公开的内容特别是政策解读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的问题。

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规范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局机关各科室、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监测中心及各分局、分中心之间联系,用好政策解读专员制度,及时搜集医疗保障政策,特别是群众关心关切的有变动的政策,并及时做好公开,尽量做到政策出台时间与对外公开时间保持同步;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群体进一步了解此项工作特别是清晰地认识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区别,引导公众在获取信息时首先通过公开的信息进行查找,未公开的信息在确需时再提交申请,正确使用信息公开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进一步加强学习交流,多与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及第三方评估公司沟通交流,并注意借鉴其他机关单位的好做法,及时总结新经验,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公开涉及本部门的主动公开信息,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更、更优质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5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