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决策公开>政策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在线检阅: 搜索

关于印发《赣州市兜底保障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访问量:

 

 

 

 

赣市府发〔20165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赣州市兜底保障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兜底保障脱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626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兜底保障脱贫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61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托底作用,协同解决农村低保对象贫困问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在落实39.18万人(不含2015年已兜底保障的5.32万人,该5.32万人仍纳入兜底范围)兜底保障政策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到2018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到4260/年以上,高于同期贫困线标准20%以上。

二、保障政策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015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40/月,月人均补差165元的基础上,从2016年起逐年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

(二)特困人员供养。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严格落实五保户集中供养3660/年、分散供养3120/年;孤儿集中供养1100/月、分散供养700/月的救助标准政策。从2016年起逐年提高上述救助标准。

(三)临时救助。对因灾、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根据贫困程度一次性给予贫困家庭1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临时救助;对特别困难的贫困家庭给予1万元至3万元的特别救助。

(四)医疗救助。贫困家庭成员医疗费用通过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后,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纳入医疗救助,使贫困人口个人自负费用不超过住院医疗总费用的10%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工作基础。民政部门要建立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台账,并与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相衔接,做到对象精准。科学划分“常补低保户、非常补低保户、五保户、孤儿”四种贫困户类型,对低保户注明因病、因学、因残、因灾、因缺少劳力、因缺生产资料等致贫原因。

(二)落实资金保障。民政部门要加大救助资金的争取力度,确保各项救助资金足额落实到位。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一对一扶贫帮困活动,筹集善款帮助贫困家庭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三)加强动态管理。经核准审批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已脱贫的不宜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农户,按政策逐步退出低保。统筹做好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定期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

(四)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取消医疗救助病种限制,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积极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探索,适度提高对发病率极低、治疗费用巨大的罕见的医疗救助比例。主要医疗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的救助比例由70%提高到9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4万元,其中14周岁以下儿童的年累计救助封顶线由5万元提高到6万元。将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和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纳入医疗救助保障,制定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的认定标准,解决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的家庭经济状况难以测算和核算的问题,防止因病致贫现象发生。建立“一站式”网络结算平台。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公安、财政、金融、人社、民政、保险等相关部门配合,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类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偿、临时救助等制度,逐步建立医疗救助“一站式”网络结算平台,以信息手段解决参保参合缴费、身份认定、医疗用药监督、实时结算、救助和补助结算等问题。

(五)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科学编制全市“十三五”养老机构建设发展规划,逐步改善农村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力争到2020年,每个乡(镇)建成1所以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要为主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宣传横幅、板报等载体,对现行的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孤儿救助、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的保障范围、申请条件、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注重发挥基层民政服务窗口作用,积极为群众讲解政策和服务内容,答疑释惑。利用政府信息门户网站、民政网等信息平台,传递社会救助最新资讯。对网上信访、来信来函等形式的信访,经调查核实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及时办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七)强化考核考评。要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兜底保障脱贫工作纳入年度精准扶贫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兜底保障脱贫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抄送:市委,市纪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赣州军分区,市委各

部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6214日印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