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决策公开>政策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在线检阅: 搜索

关于赣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政策解读

访问量:

10月22日,赣州市政府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逐步多样化,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同时,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相比,不少领域的公共服务存在质量效率不高、规模不足和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政府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近日,我市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作出重大部署,明确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就市政府出台《办法》和《目录》的相关情况,10月27日,记者采访了参与《办法》起草工作的赣州市财政局综合科郑业平。

记者:什么是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郑业平:《办法》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作了概念界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有利于深化社会领域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记者:《办法》和《目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郑业平:长期以来,我国公共服务主要依靠政府设立机构、养人办事直接提供,政府部门出现了越位、缺位并存的现象,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服务效率低下、机构臃肿、财政负担沉重等弊端日益显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公共事业领域,有利于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社会效率。2013年,国务院和财政部就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作出部署,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今年7月10日,江西省政府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这项工作。为规范和推进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我市出台了《办法》,为了更好地指导工作开展,同步研究出台了《目录》。

记者:如何理解《办法》中关于“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界定?

郑业平:关于购买主体。《办法》将购买主体界定为“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同时提出,“其他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也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有以下方面考虑:一是目前存在一些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如环境保护督查监管机构,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转为行政机关,将其纳入购买主体,有利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相衔接;二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如公立医院、公立学校等,是政府设立的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的主体,其中涉及的购买服务问题宜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展情况逐步研究推进;三是群团组织主要是指妇联、工会、团委等,这些单位一直纳入行政编制并按照公务员管理,经费也由国家财政负担,虽然不属于行政机关,但其工作职责和提供的服务也可以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

关于承接主体。《办法》界定的承接主体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需要说明的是,承接主体必备的基本条件是独立的法人,能够承担民事责任。承接主体的具体资质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购买主体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购买服务项目的性质和质量要求确定。

记者:《办法》中关于“购买内容”的范围如何确定?

郑业平:《办法》和《目录》明确的政府购买服务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等六大类59款331个项目。需要说明的是,《办法》第十二条明确了《目录》是可以动态调整的。不是说列入了《目录》的项目都要在近期推开,也不是说没有列入《目录》的项目就不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公共服务。而是看得准、拿得稳的先推下去,一时看不准、有疑问的要深入研究,条件成熟了再推进。

记者:财政部门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将如何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郑业平:首先,赣州市财政局把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综合科牵头,预算科、各业务科、政府采购办等相关科室协同,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局内部工作机制。其次,在具体工作中,财政部门将注重做到统筹衔接,把握关键环节,切实做到“四个有机结合”:一是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机结合。充分把握当前事业单位改革的契机,结合机构编制和财政供给方式变化,在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实现事业单位“养人”向“养事”转变的过程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开展。二是与加强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只是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改进,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是在既有预算安排中统筹考虑。财政部门将妥善安排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尤其是抓住目前正在开展的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时机,认真编制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三是与推进政府采购有机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来执行,符合政府采购规定、有条件实施政府采购的,原则上要实施政府采购。四是与加强绩效评价相结合。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加强成本效益分析,控制降低公共成本,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质量。(记者徐金侦)

 

相关链接:/res//content_1421368.htm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