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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355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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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政协六届次会议

第0355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盟市委会:

贵委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355号)提出的《关于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受疫情和全球经济下行影响,个体工商户发展遇到了一些困难。我局积极履职,牵头相关单位建机制、出政策、优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235月底,全市新增个体工商户43620,总量达64.35万户,较上年同比增长8.46 %,个体工商户年报率达95%

(一)建机制。一是建立由14个职能部门组成赣州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又出台多项支持政策措施。比如:我局印发《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26条措施》,从准入环境、创业环境、竞争环境等多个方面支持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市场主体。二是依托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认真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及《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2023年工作要点》,我局近期已发函向各相关成员单位征求措施,请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能着重研究制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税费支持、创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金融服务、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现正在收集汇总中。三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活动紧紧围绕“送服务、办实事、促发展”主题,聚焦个体工商户困难诉求,充分动员各界力量参与,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个体工商户,切实帮助了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有力促进了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

    (二)出政策。一是紧盯需求出台措施。近年先后印发《赣州市促进商贸消费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赣州市促进商贸消费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扶持,支持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入规入统,对达到一定条件给予资金奖励;2023年,印发《赣州市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工作要点》《全市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加大对各县(市、区)商贸消费工作的考核力度,督促县(市、区)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帮助其纾困解难,特别对餐饮、电商、商贸物流等个体工商户发展给予政策扶持;今年举办了“消费来赣州嗨购金兔年”2023赣州消费节、第五届赣菜美食文化节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开展“赣品网前冲”为主题的线上年货节20余场;联合抖音电商举办了2023年赣州市“赣品网前冲”抖音电商直播培训班,来自全市各地的电商企业、线下商家、网络主播及运营人员等近800余人参加培训,有效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二是聚焦落地落实政策。2022年疫情期间,市政府分别印发了《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46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小微企业平稳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101),根据文件规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在原有缓缴政策期限基础上延长至202212月,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批发零售等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6-9月共4个月应缴水电气费用30%的补贴。三是瞄准问题强化治理。一方面,严厉查处转供电环节违法加价行为。市发改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的通知》(202213),进一步明确转供电政策,压实各部门职责,各县(市、区)发改、市监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召开提醒告诫会等方式,积极宣传转供电价格政策。通过上门排查、利用“转供电费码”大数据技术等形式对转供电价格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查,自20226月至9月,我市共清理转供电主体152家,减负金额54648.68元。另一方面,加大对非法转租国有房屋行为的清理查处力度,杜绝红利被“截留”、政策被“中间商赚差价”。(1)持续加强监管检查。今年以来,市国资委结合对出资监管企业开展违规贸易、违规资产处置等专项治理活动,对国有房屋租赁行为开展了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转租行为,坚决中止合同予以清退,并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履约保证金;(2)细化完善工作机制。印发加强国有资产租赁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相关市属国企房屋租赁务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做到“应进必进”。指导督促相关市属国企完善制定国有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一企一策细化各项要求,落实落细各项政策;(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求各相关市属国企将国有房屋租赁的有关制度及各类惠民政策向广大经营户宣传到位,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渠道宣传,争取不落一人,充分保障各类市场经营者的知情权。同时在相关场所公布出租企业、上级集团、市国资委三级投诉举报电话,维护各类市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优监管。一是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规范。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参考意见》,在省市场监管局100项“免罚”“减罚”清单基础上,新增33项“首违不罚”“减轻处罚”清单,实行更有“温度”的监管。出台《赣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暂行)》,规定了7种不予实施强制措施的情形。2022年,全市适用省局有免罚清单“100条”和市局“33条”共办理不予处罚或不予立案案件405个,减轻处罚案件963个,共免除当事人罚款数额计948.44万元。二是建立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制度。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印发<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处罚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8项制度的通知》、《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监管执法稽查工作衔接机制暂行规定(试行)》、《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心城区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办法》,修订了《赣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办案流程规定》、《赣州市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程序规则》等配套制度,严格执行立案审批、案件调查、调查终结、案件审核等各项程序,监督和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职。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按照贵委提出的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一是督促相关市属国企持续加大对非法转租国有房屋和截留惠民政策的检查力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规范开展进场交易,采取更加切实有力的措施保障国有资产权益,维护承租户权利。二是进一步完善各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租赁业务。积极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减租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市场经营者确保应减尽减,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际承租人。

(二)进一步开展精准帮扶活动。一是持续落实《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26条措施》,深入开展“入企走访连心”“知识产权日”“质量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系列活动,建立常态化走访帮扶机制,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问题。二是以“2023赣州消费提振年”为引领,组织谋划全市促消费活动。通过实施城市消费场景提升、县域商业提档、首店名品提质、赣菜品牌推广、消费促进提升、商贸主体壮大、数字商贸提速、商贸物流提效“八大”行动,让我市商贸流通体系更加完善,消费市场能级不断跃升,商品和服务品质加大提升,帮助个体工商户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与氛围。

    (三)进一步转变执法工作理念。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给企业吃上“定心丸”,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免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等“四张清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对于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做到“应免尽免”、“应减尽减”。三是继续落实省委、市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出台的关于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等文件精神,体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和“尽职激励”要求。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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