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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57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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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次会议

0257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工信局

民盟市委会提出的《加强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局协助贵单位办理。经认真研究,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2022年4月,赣州市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建设工作正式启动。依托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和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技术支撑,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现场调研和资料收集,高质量完成了《<赣州“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研究报告》,并于2022年10月26日由赣州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赣州“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赣州“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研究方案》,为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我市将强化顶层设计引领,一体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一是完善创建工作成效考核评估机制。依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着力形成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抓总、专业委员会协调推动、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落实属地责任、部门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依据“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相关责任主体“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考评,将建设成效评估结果纳入相关责任主体党委、政府绩效考核。二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以“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固废无倾倒”“保障无缺位”为根本目标,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全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全面管控,打造“无废城市”建设“赣州样板”。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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