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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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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8号

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城管局:

在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位于赣州水务站排水口处的河道经常有异味散发出来,严重影响在周边生活和居住的居民生活质量。建议河道管理部门加强对河道排水口的排出污水是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督查”收悉。现根据我局职责分工,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参考。

“十四五”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将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列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赣州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入河排污口的排放行为,减少了入河污染物,有效保证了全市水环境质量达到目标要求。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2020年以来,我市先后印发《赣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2020年工作方案》《赣州市入河排污口(除赣江干流)分类整治实施方案》赣州市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入河排污口整治目标任务,明确整治工作的方法步骤。2023年3月,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赣州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分流域分区域进一步细化了我市主要河流及重点湖泊的排污口整治工作目标,重点明确了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职责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权限

(二)全力推进排口整治

一是优先推进赣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扎实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已完成生态环境部交办的赣江干流275个排污口溯源159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二是有序推进长江外入河排污口整治。持续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对全市(除长江外入河排污口实施动态管理截至目前,纳入管理407个入河排污口全部按要求完成命名和编码,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完成标志牌的树立107个入河排污口安装了污水自动监控设施。严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全市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入河排污口管理职能划转生态环境部门以来,我市对183个入河排污口依法进行了设置审核,有力确保了水功能区水环境质量。

(三)严格监管入河排口

一是严格监管重点入河排污口。每季度组织对规模以上入河排口实施监测,安排专人每日跟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发现异常,及时通报相关县(市、区),督促查明原因、及时整改,确保出水水质达标。二是建立定期调度。每月对入河排污口整治进展和审批情况进行调度,适时对整治进展进行通报,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达到时序进度。三是强化督促考核,将入河排污口整治纳入河湖长制工作和目标管理考核,年底依据进展情况进行评比。

二、主要成效

2023年一季度,全市26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100%,同比持平;Ⅰ-Ⅱ类水质比例为80.77%,同比提高3.84个百分点;全市73个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同比提高4.11个百分点;Ⅰ-Ⅱ类水质比例为79.45%,同比提高6.85个百分点;无Ⅴ类和劣Ⅴ类水体。赣江干流4个断面继续稳定保持Ⅱ类水质,全市26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总磷平均浓度为0.0565mg/L,同比下降14.93%,其中16个县(市、区)总磷浓度同比下降,总磷污染削减控制成效明显。

三、下步打算及建议

(一)实施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将新增问题入河排污口列入整治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

(二)持续深入开展排污口专项整治。按照《赣州市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2023底前,完成赣江干流(赣州段)、阳明湖周边入河排污口整治和东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的排查工作

(三)严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全市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对新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依法进行科学论证,做到入河排污口设置的科学性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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